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切实筑牢工贸领域安全防线,近期,蓬溪县集中曝光一批工贸领域安全隐患。
四川龙尚木业有限公司

隐患一
喷漆房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故障。

法规依据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八条第六项规定:“轻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六)使用非水性漆的调漆间、喷漆室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通风设施的。”
整改要求
对喷漆房内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进行维修,确保正常工作。
隐患二
打磨车间使用非防爆电器。


法规依据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七)除尘器、收尘仓等划分为20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的。”
整改要求
将打磨车间内的非防爆电器移除或更换为防爆电器。
蓬溪县蓬盛门业有限责任公司

隐患
中央除尘器收尘仓采用重力沉降。

法规依据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十一条第五项规定:“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五)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的。”
整改要求
在中央除尘器收尘仓口增设防静电收尘布袋,确保除尘系统符合安全要求。
四川豪运来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隐患
木工开料区粉尘积尘严重。
法规依据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十一条第十项规定:“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十)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的。”
整改要求
对员工进行粉尘防爆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粉尘清理制度,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积尘并长期保持。
蓬溪新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隐患一
消防储水罐人孔未上锁。

法规依据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5.2.4条第一项规定:“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当高位消防水箱在屋顶露天设置时,水箱的人孔以及进出水管的阀门等应采取锁具或阀门箱等保护措施。”
整改要求
对企业内的两处消防储水罐人孔进行上锁管理。
隐患二
消火栓被生物质燃料遮挡。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整改要求
清除阻挡消火栓的生物质燃料。
隐患三
消防储水罐未张贴有限空间警示标志。

法规依据
《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66号)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限空间出入口等位置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在具备条件的场所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载明有限空间基本信息、单位紧急联系人、报警急救电话等内容。”
整改要求
在消防储水罐进出口或显著位置张贴有限空间警示标志。
隐患四
未对雨水井、污水井进行有限空间辨识,未建立安全管理台账,未设置有限空间警示标志。

法规依据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整改要求
对雨水井、污水井进行有限空间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设置明显的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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