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吴忠市印发《吴忠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共12条,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如遇上位政策调整,按上位政策执行。
《措施》提出,继续实施购房补贴政策,统筹自治区、市、县级资金,支持各县区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商办类房屋进行补贴,加大对多子女家庭、农业转移人口、灵活就业人员、现役及退役军人、大学生、“以旧换新”等群体购房支持。加快闲置土地和停工项目盘活处置,在不突破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心指标前提下,依法依规调整项目规划指标。加大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支持,全面摸排低效用地、建立数据库,鼓励多元主体改造开发,综合评估确定出让底价。
《措施》明确,优化住宅小区规划设计标准,对2026年以来新取得工程规划许可项目,明确车位配建标准,优化配套用房认定、阳台等空间计容、建筑退让和面宽管控规则。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消费支持力度,拓宽公积金提取范围,提高贷款额度,对高层次人才、二孩、三孩家庭、退役军人给予额度上浮,延长公积金贷款认定法定退休年龄。推进老旧房屋盘活改造利用,允许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房运营,支持国有企业收购市区老旧砖混、预制板存量住房,改造补充保障性住房房源。支持存量商办用房转型用于新业态,转型租赁住房的,水电气暖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措施》提出,扩大保障性住房支持范围,将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至城镇常住人口,对在吴就业创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最长12个月免租金保障性住房。延续实施“以旧换新”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政策。推进住宅用地与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同步落地。强化居民购房权益保障,落实新建商品房网签落户、子女片区入学政策,保障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购房相关权益,延长异地安置居民子女入学资格年限。改革完善房地产基础性制度,推行项目开发公司制、主办银行制,规范预售资金监管,厘清房企与物业服务企业权责,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记者 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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