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发布家庭燃气安全使用告知书:瓶装液化气用户请对照这12条自查

望谟县人民政府通知公告的《家庭燃气安全使用告知书》列出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1.液化气钢瓶不得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密闭空间和高层建筑中使用,不使用双火源、双气源。

2.应使用不锈钢波纹软管连接,连接软管长度不超过2 m。

3.连接软管如有老化、皲裂等现象,要及时更换。

4.燃气灶具应有熄火保护装置,灶具使用年限不应超过8年。

5.应使用正规合格液化气钢瓶,钢瓶上贴有追溯二维码。

6.燃气灶具距离液化气钢瓶的水平间距不小于50 cm。

7.连接软管不要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严禁私接三通。

8.使用燃气场所要安装燃气报警器,报警器安装位置距离地面不超过30 cm,并确保报警器处于工作状态。

9.燃气报警器应与自闭阀处于联锁状态。

10.不可使用可调压式减压阀。

11.应使用资质齐全燃气充装企业的合格气源。

12.供气单位应定期入户安检保平安。

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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