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使用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住有所安”是广大群众的期盼。9月30日下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江苏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向社会发布并进行解读。通过地方立法,对已建成房屋的使用、装修、鉴定、危房治理等作出系统、可操作的规定,推动房屋安全管理从“事后处置”转向“全生命周期管理”。该条例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风险防范重心放在“早发现、早处置”
房屋安全重在预防,条例在风险防范方面建立了对应机制。省人大环资城建委委员汤浩介绍,条例把风险防范的重心放在“早发现、早处置”上,让政府排查、基层巡查、责任人自查、物业服务人协查相互衔接、层层兜底。
政府排查方面,条例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组织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是人员密集场所、老旧房屋、三层及以上农村房屋、用作生产经营和公益事业的房屋、用作出租的自建房屋等;在强风、地震、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发生后,还要对事件影响范围内的房屋开展应急检查。
基层巡查方面,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把房屋使用安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对查出的隐患,视情形组织人员撤离,并指导督促责任人消险解危。
责任人自查方面,条例要求根据房屋结构、使用年限和用途开展日常维修养护和安全检查,对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标准更高一档:责任人每年至少对房屋重点部位和外墙附着物检查一次并建立检查档案,鼓励每十年做一次全面“体检”。
物业服务人协查方面,要求其按合同约定巡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使用安全情况,如实记录,发现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对于容易被忽视的相邻工程施工风险,条例也作出明确要求。此外,条例还鼓励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辅助巡查检查,让隐患排查发现得更快、更准。
强调装修应确保结构安全,过程可追溯
房屋装修是社会关注、管理难度较大的热点问题,装修环节擅自拆改、破墙开洞直接关系房屋结构安全和人身安全。针对于此,条例在“房屋使用安全”一章中设立“房屋装修安全”专节,构建起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责任体系。
房屋装修需履行哪些手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路宏伟介绍,条例强调,房屋装修应当确保房屋结构安全,不得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超过设计标准增加荷载或者改变荷载类型。确需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装修人应当先请原设计单位或者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图,并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即使是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的限额以下工程,只要涉及结构变动,同样要送审,审查未通过不得施工。
条例要求,涉及结构变动的装修档案要移交城市建设档案机构,为房屋留下一份“改造履历”。
条例还明确了“装修之前要登记”“谁来巡查和监督”,并作出具体规定。这样一来,房屋装修的申请、设计、审查、施工、监督、验收等每个环节都对应到明确的责任人,装修活动将可查、可管、可追溯。
设立“兜底规定”,给每幢房屋定下责任人
房屋安全管理的难点在于涉及主体多,既涉及房屋所有权人、又涉及房屋使用人,有的还涉及房屋管理人。条例不仅给每幢房屋定下责任人,明确相应的责任清单,还就以往实践中“无人负责的房子”问题设立了“兜底规定”。
“责任人的确定,以民法典关于物权的规定为基础,遵循权责一致的逻辑。”汤浩介绍,房屋归谁所有,谁就是责任人;房屋属于国家或者集体的,由管理人承担,没有管理人的由使用人承担。对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权属不清这类“找不到人”的情形,条例设置了递进式安排,有管理人的由管理人负责,没有管理人的由使用人负责,两者都没有的由房屋所在地乡镇(街道)兜底。
“责任人具体要做什么?条例列出的义务可以概括为‘用得当、修得上、查得勤、险能除’。把过去笼统的‘房屋安全大家有责’,落实成了‘具体房屋有具体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履行具体义务’。”据介绍,根据条例规定,责任人可以把日常管理交给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或者个人,但不能以委托为由推脱责任。
新闻侧记
发布会开在基层 现场回答社区网格员提问
此次新闻发布会举行的地点有些“特殊”,选择在南京市浦口区响堂村召开。除了媒体记者,还专门邀请了从事相关工作的基层工作者和群众代表。在发布会上,来自浦口区江浦街道华光社区的网格员姚超就自己关注的农村房屋使用安全进行提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志红现场进行了回答。
陈志红首先列举了一组数字:据统计,江苏行政村集体土地上共有农村房屋1013.8万户,其中建于2000年之前的农村房屋占65.6%。他坦言,这些老旧农房建设年代早、标准较低,随着农民对房屋改建、扩建、装修和用于经营的需求日益增多,民宿、农家乐、小作坊等新业态不断涌现,改做经营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尤为突出,亟需法治支撑。
他介绍,条例对农村房屋使用安全作出制度安排。实现管理对象全覆盖,将农民住宅、农村生产经营用房、农村公共设施用房和公益事业用房三类房屋一并纳入,不留盲区。同时,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从改建扩建办规划许可、设计施工把质量关,到日常使用落实责任人第一责任、经营出租设安全门槛,再到政府分类处置隐患、集体经济组织主动拆除闲置危房,形成“入口管住、责任管实、隐患管清”的闭环。再有,体现城乡分类施策,让制度真正接上农村地气。
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探索创新,把部分新闻发布会开在基层、开在一线,在深入倾听基层一线声音的同时,将新出台的法规精准传递至社会治理的最末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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