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6年9月30日青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邱旭武为青田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林加拨为青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章隆为青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朱小军为青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光西为青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蒋捷为青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蒋钱洪为青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叶济兵为青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兰胜伟为青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罗胜杰为青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昱为青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宗教华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荣生为青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鹤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叶勇毅为青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瓯南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饶光雄为青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油竹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邱大胜为青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三溪口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尹世斌的青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留扬帆的青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金伟平的青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黄家荣的青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志聪的青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夏伟燕的青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朱良和的青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林伯宗的青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宗教华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青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名单
(2026年9月30日青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郑佳为青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青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6年9月30日青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季子扬为青田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王刘斌为青田县民政局局长;
孙成岩为青田县商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孙成岩的青田县科技局局长职务;
邱秀杰的青田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季子扬的青田县经济商务局局长职务。
青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6年9月30日青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一正为青田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青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6年9月30日青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青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陆翔辞去青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青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王一正同志
代理青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6年9月30日青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青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王一正代理青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青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6年9月30日青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叶军广为青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胡晶毅为青田县人民法院油竹人民法庭副庭长;
郭康宁为青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油竹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刘益胜的青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叶军广的青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季思思的青田县人民法院油竹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青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6年9月30日青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莱莱为青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丹丹为青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晓霏为青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青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6年9月30日青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青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尹世斌、陈宝友、周家伟、金伟平、留扬帆等5人辞去青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朱春伟、姚利广等2人辞去青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陈宝友辞去青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季晓宇辞去青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青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6年9月30日青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青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王芳、尹世斌、叶勇毅、朱春伟、刘光毅、刘贤林、李安伟、邱大胜、陈宝友、陈高伟、林观章、季建荣、季晓宇、金伟平、周家伟、洪永森、姚利广、留扬帆、留志坚、蔡建辞去青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上述人员代表资格终止。
陆翔代表因调离青田县,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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