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和居民注意!大理电动自行车最新管控要求来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公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广大住宅小区居民,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室内充电、楼道停放、私拉飞线充电等行为,是住宅小区高发、高危消防安全隐患,极易引发恶性火灾事故,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大理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提升行动方案》要求,为全面根治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规范小区安全管理秩序,现就有关管控要求公告如下:

一、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

小区居民是自身电动自行车停放与充电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应当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主动将电动自行车有序停放至小区指定区域、集中充电棚,并规范使用合规的充电设施,请勿存在下列行为:

(一)电动自行车请勿驶入居民楼栋、单元门厅、电梯轿厢、楼梯间、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滞留。

(二)请勿将电动自行车整车或拆卸后的蓄电池带入室内、楼道停放、充电、存放。

(三)请勿私拉乱接电线、接驳插排、高空飞线等方式接驳室内电源违规充电。

(四)请勿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登高操作场地、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

(五)请勿私自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违规维修、加装配件后入户使用。

二、因地制宜完善物理阻车隔离设施

条件适宜的住宅小区,可在单元门厅、楼梯入口、门前缓冲区规范设置阻车隔离设施,兼顾消防安全管控与无障碍便民通行;因地制宜扩建室外集中停车棚、增设标准化充电端口。使用小区公共收益列支的,应当经业主大会依法表决同意;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以自有资金投入建设,建设方案应当告知业主委员会。

(一)设置双C通道隔离栏:适用高层、老旧小区,可安装在小区单元主出入口。

(二)设置简易U型金属阻车杆:适用老旧多层楼栋,可安装在狭窄楼道口、老式单元门、楼梯口不占用消防通道的区域,隔离设施旁同步张贴电动自行车禁入警示标识。

(三)隔离设施设置不得堵塞安全出口、压缩疏散宽度、遮挡消火栓,严禁阻碍轮椅、急救担架、家具搬运正常通行。

三、强化物防技防布设智能监管设备

有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监控基础完善的高层小区、多层小区、商住一体小区,可在相应区域安装AI智能识别摄像头、电梯AI智能阻车系统等配套智能技防手段,实现“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使用小区公共收益列支的,应当经业主大会依法表决同意;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以自有资金投入建设,建设方案应当告知业主委员会。

(一)单元门口AI智能识别摄像头:安装设备应符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明确数据使用范围,安装在单元门口,自动识别电动自行车,实时推送预警信息至物业工作人员,预警推送后物业工作人员尽快到场劝阻,处置记录台账留存备查。

(二)电梯AI智能阻车系统:安装在高层住宅电梯轿厢,识别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后自动语音警示、暂停电梯运行,杜绝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相关设备应当定期维护检修,保障正常运行。

四、落实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一)各乡(镇)、街道、社区要开展辖区内住宅小区(含商住一体小区)隐患摸排,建立“一小区一台账”,督促、指导条件适宜的小区设置物理阻车隔离设施、技防物防监管设施。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要主动作为,积极推进技防、隔离设施建设。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统计电动自行车充停设施的欠账,完善巡查、劝阻台账,接到预警第一时间现场处置,严禁放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

(三)属地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在小区公告栏、楼道、业主群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发动小区居民自觉抵制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进楼入户、楼道停放、私拉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共同维护楼道、疏散通道消防安全。

(四)住建部门将无物业管理小区物理阻车隔离设施、技防物防监管设施纳入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进。

(五)消防救援和住建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加强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抽查,对长期习惯性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多次劝导教育仍拒不整改、屡教不改、漠视公共安全的住户,依法开展调查处置。对日常监管流于形式、巡查缺位、劝阻不力、放任电动自行车大量进楼入户、隐患长期积压、拒不落实整改任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进行约谈通报、挂牌督办、行业惩戒、调查处置。

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大理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9月30日

编辑:周亚颖 陈琳玲

值周:黑浩川 胡亚玲

主编: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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