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政协机关原一级调研员刘新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珠海市委批准,珠海市纪委监委对珠海市政协机关原一级调研员刘新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新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打高尔夫球活动安排,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利用职权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利;擅权妄为,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验收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新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珠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珠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新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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