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一国企公开招聘51人,正在报名

巴彦淖尔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

一、企业简介

巴彦淖尔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按照巴彦淖尔市国企深化改革新定位,巴能集团聚焦口岸投资开发及大宗交易、新能源开发利用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大核心业务板块,锚定“能源强企”战略目标,创新发展驱动,深化改革攻坚,强化产业协同,在全市建设口岸经济、清洁能源、战略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以及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中发挥战略支撑作用,全力助推地方国有经济发展壮大,努力为全市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名,涉及8家公司,45个岗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及任职条件详见附件《巴彦淖尔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批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坚持人岗相适,择优选聘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未参与任何反动组织;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任职条件,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任职条件,详见附件《巴彦淖尔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批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应聘

1.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高校在读人员;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在职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因违法违纪被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解聘、辞退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人员;

5.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类公开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不得报考人员;

6.报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考试由集团统一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实施,招聘考核设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成绩计算规则如下:

非工勤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工勤岗综合成绩核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工勤岗综合成绩有效期为一年(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开始计算),有效期内若本批次同类岗位出现空缺,可依据本次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入录用环节。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巴彦淖尔市国资委微信公众号、巴彦淖尔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第三方机构官网进行发布。

(二)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4日17:00

2.报名网址:http://www.nmcyrl.com/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线上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报考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以供审核。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须与考试时使用证件一致。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2026年10月15日17:00。工作人员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在线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期间,若报考人员提交材料不全,工作人员将在系统中告知需补充的材料清单。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截止前补传相关材料,资格审查截止前未补传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信息不实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岗位任职条件中有工作年限要求的,报名须提供相关证明,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参保证明(证明材料须载明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工作岗位等信息)。

4.工作年限指取得对应学历后,在相关行业单位的累计工作时长。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本公告发布当日(如要求5年及以上相关经验的,需在公告发布当日已满5年)。

5.报考岗位要求的年龄及证书取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6.考试时间在巴彦淖尔市国资委微信公众号、巴彦淖尔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第三方机构官网予以发布,报考人员须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能打印,责任自负。

面向高校毕业生岗位,可报考人员包括:(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2027年应届毕业生、择业期内(含2025年度和2026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机构等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2)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教育部学历认证,不得聘用。(3)参加我区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4)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且于2025年9月至报名前退役的高校毕业生士兵。

(四)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比例为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企业党组织研究后,报市国资委备案,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开考比例。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报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未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的试卷,按零分处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

3.笔试按6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各岗位从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成绩由高至低,按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1名同分考生全部纳入复审范围;合格人员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复审人员;无合格考生的岗位直接核销。

4.工勤岗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面试环节。

(五)资格复审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等。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1.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比例为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企业党组织研究后,报市国资委备案,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开考比例。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准考证、本人身份证。

3.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

4.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无达标人员的岗位予以核销。

5.对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精通蒙古语、能够以蒙古语作为日常工作语言的报考人员,在面试环节组织开展蒙古语能力测评。面试最后一道题目须进行双语作答,作答顺序为先汉语、后蒙古语。

(七)体检及考察

1.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人员,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县级及以上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报告应交回用人单位。拒绝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仅限一次,需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最终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中的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部分岗位需增设专项体检项目,相关考生由工作人员另行通知体检项目,专项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2.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疾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将采取电话了解、实地考察、网络信息平台查询、函送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

(八)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按要求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巴彦淖尔市国资委微信公众号、巴彦淖尔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新招聘人员统一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留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的具体操作规则以考前公告为准。

(二)根据岗位需要及报名情况等因素,招聘方有权调整或取消个别岗位的招聘计划,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报考人员一经报名,即视为知悉并同意本招聘公告所含全部内容。

(四)报考人员信息将被严格保密,所有报名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五)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应妥善保存报名系统账号,后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和考试成绩。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报考人员往返路费及其他费用自理。用人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等事宜,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及资料,提醒报考人员谨防受骗并造成损失。对于散播虚假信息、扰乱招聘秩序者,将依据法律追究其责任。社会上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七)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确定聘用者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告发布单位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471-2845881、15391147644

监督举报电话:0478-8927682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2:00-5:00(工作日)

附件1:《巴彦淖尔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批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1巴彦淖尔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批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巴彦淖尔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0日

来源:巴彦淖尔国资

编辑:乔蒙

校对:许玉娇

初审:杨雅康

审核:吕园

监审:王剑

终审:韦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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