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将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支持装修自住住房提取
提取条件:
无未结清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及配偶,可选择家庭名下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装修。新购住房需自2026年9月20日起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超过5年,既有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满10年,每套自住住房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0万元。
所需资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
2.新购住房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既有住房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3.自住住房装修提取真实性承诺书。
二、支持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
提取条件:
缴存人及其配偶自2026年9月20日起为家庭名下自住住房实际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含电梯费)的,每年可选择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实际缴纳的物业管理费。
所需资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
2.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用发票(物业费发票开票日期需在申请提取时点1年内)。
以上政策自2026年10月1日起执行。
来源:银川住房公积金服务
审核:叶乐凯 李振文
编辑:刘沛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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