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原告态度坚决,拒绝调解;庭审结束,原告主动将赔偿款从6.9万余元降至1.6万元,并约定一次性给付。让同村两户人家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的,是榆树市人民法院环城人民法庭庭长王肖婧在三次休庭间隙里的一次次走心疏导。
荒火焚屋,同村乡邻对簿公堂
原告、被告系同村村民。一次田间焚烧荒草,被告不慎引燃了原告的房屋。公安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房子烧了,赔偿却迟迟没有着落,原告多次索要未果,村委会几番调解,双方在赔偿金额上互不相让。无奈之下,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对房屋损失进行了评估,索赔标的额为6.9万余元。
上门送达,法官看见“案外之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没有坐等开庭,而是上门送达开庭手续。正是这趟“上门”,让她发现了案件背后那个难以写进诉状的事实:被告是六十多岁的老人,儿子因交通事故离世,儿媳离家出走,老人独自抚养两个孙女,自身常年患病,全家仅靠几亩土地维持生计。
承办法官心里清楚,一纸判决并不难下,难的是判完之后。以被告的实际履行能力,即便判了,赔偿款也很难兑现;同村两家人低头不见抬头见,一判了之,心结只会越结越深。
三次休庭,情理法并用打开心结
开庭当天,原告的态度依然坚决。承办法官没有急于推进庭审,而是在查清事实、算清损失的同时,把疏导工作做在了庭审之外。
庭审中,她结合评估报告,向双方客观剖析了房屋损失情况,把账算清楚、把理讲明白;又如实讲明被告的家庭困境和案件后续执行面临的现实难题。法律讲清了、道理说透了,双方的对立情绪开始松动。
三次休庭,她分别与双方单独沟通,一边引导原告体谅被告的实际困难,一边敦促被告拿出解决问题的诚意。功夫不负有心人,原告最终自愿将赔偿款降至1.6万元,约定一次性给付;被告也当场承诺筹措款项。
冰释前嫌,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庭审结束后,原告、被告双方都对王肖婧暖心化解纠纷表示感谢。一场烧毁房屋的纠纷,没有让同村两家人反目成仇,而是在法庭上握手言和。
这起纠纷的圆满化解,是环城法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缩影。从上门送达时的“多看一眼”,到三次休庭时的“多说一遍”,王肖婧把司法为民落到了调解的每一个细节里,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让司法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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