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转卖车辆运输公司管理费问题!颍东交通部门调查回应

9月29日,阜阳市交通运输局颍东分局上线《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市民韦先生反映:他有一辆工程车挂靠在运输公司,最近他想把车辆转卖出去,需要将车辆转出运输公司,但运输公司告知要收取费用。

节目下线后,颍东分局立即组织交通运输服务股等相关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到韦先生,到运输公司调查核实情况,回应韦先生的诉求。

韦先生说,2017年他购买了一辆渣土车,并挂户在阜阳市创亿运输有限公司。现在,因工程量少,没活干,他想把车转卖,但必须先转出运输公司,公司和他说,管理协议未到约定时限,单方提出转出车辆就要交齐十年的管理费,否则车辆不得转出。

韦先生:“现在没啥活,就想把车转出去,牵扯费用比较高的问题。按约定,10年运输公司挂靠费得好几万。这车本身价值就几万块钱,如果说交几万块钱的管理费的话,就感觉不值了。”

针对韦先生反映的问题,调查人员调出了运输公司的《车辆挂户经营协议书》,发现韦先生与运输公司鉴定了一个10年的长期协议。协议明确规定:甲乙双方约定该入户车辆十年内不准转出本公司。如有特珠情况,经甲方核实同意后,且与甲方无任何纠纷的情况下,方可转走,但乙方必须交齐十年的管理费。协议终止前如果挂靠车辆报废,私自切割,乙方仍应交齐十年管理费。经核查,目前韦先生的协议还未到期,如果现在就转出车辆,就违反了双方的书面约定,必须向运输公司交齐十年的管理费。

经调查人员解答,韦先生表示理解,决定先暂停车辆转卖。韦先生:“因为当时签协议就签了一份,放在公司了,我手上就没协议。时间上的约定,当时也没细看。既然签协议了,现在还按协议履行吧。暂时就先不转卖了,如果有报废补贴什么政策下来,到时候再考虑出手。”

颍东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储可浩表示,将持续加强辖区运输企业管理,要求运输企业公开公示收费标准,在与车主签订协议时明确双方权责,并在车主车辆年审、保险购买等方面提供积极、热情的帮助,切实解决车主的急难愁盼问题。

储可浩:“在此,也提醒广大车主朋友们:在与运输公司签订挂靠服务协议时,一定要仔细阅读里面的条款。合适了,认为自己能做到,就签订。如果做不到就选择不签订,或者是再寻另外的运输公司。如果有类似的问题,也可以打2563626电话向反映,我们会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去调查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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