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2026年有奖发票活动(第二期)将于10月1日上午10点再次启动。在鹤壁逛街购物、品尝美食、出游住宿、休闲娱乐,消费后记得索要发票,人人都有机会中奖,千万别错过这笔意外之喜!
活动时间
1. 发票开具时间: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 第二期活动时间:10月1日至10月15日。每期奖券控制总量,用完为止。
活动区域
鹤壁市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开发区、宝山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参与条件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活动区域内消费取得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单张发票金额应在100元以上(含税金额,含100元)可参与抽奖活动。参与抽奖活动的发票包括零售业(不含水电气暖)、餐饮业、住宿业、旅游业、娱乐业、文化业、体育业、居民服务业等行业(具体以税务部门核定为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票不能参加抽奖:
(一)非活动区域内经营主体开具的发票;
(二)红字普通发票、已被全额红冲的蓝字发票,以及开奖时已作废的普通发票;
(三)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票面标注“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
(四)受票方为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个人的普通发票;
(五)受票方未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的普通发票;
(六)预付卡类发票;
(七)非正常户、注销户开具的发票;
(八)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活动规则的发票。
奖项设置
活动采用即时抽奖、分期开展,结合实际设置每期奖券数量,先兑先得,用完为止。每期设置6个等级奖项,分别为800元、500元、200元、100元、50元、20元。
参与流程
1. 消费者取得符合条件的发票后,通过微信“鹤壁促消费”小程序和云闪付“鹤壁促消费”有奖发票专区上传发票信息,即可参与有奖发票活动。
2. 奖项以电子消费券形式通过平台即时兑付中奖者。
3. 电子消费券需在核销商户使用,核销金额高出电子消费券面额1倍即可支付(即消费满40元可使用20元奖券,满100元可使用50元奖券,以此类推)。
4. 电子消费券需在中奖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核销,逾期失效。
其他事项
1. 商家拒绝开发票或开错发票,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392-12366,或通过“鹤立办”APP举报。
2. 后续活动安排另行发布,请及时关注“鹤壁商务”微信公众号。
活动平台界面展示
1. 微信“鹤壁促消费”小程序
2. 云闪付“鹤壁促消费”有奖发票专区

来源:鹤壁市商务局
编辑:陈晓城丨责编:董晓博丨监制:周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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