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10月1日起试运行,禁止货车及7座以上(不含7座)客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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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 项目试运营的公告

广大车主、驾驶员及沿线群众:

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项目主体已建成,具备通 行条件,定于2026年10月1日起试运行。为保障道路通行安全、有序、畅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运行路段

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全线,具体以现场交通标志为准。

二、通行管制

自2026年10月1日试运营之日起,米仓大道禁止货车及7座以上(不含7座)客车驶入。

(一)禁止所有货运车辆驶入,包括轻型、中型、重型货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

(二)禁止7座以上(不含7座)客车驶入。

(三)抢险、应急、执法、急救、消防等执行紧急任务车辆除外。

(四)允许通行的车辆须遵守交通标志标线,限速60公里/小时,禁止超速、超载、逆行、违停。

三、广大车主、驾驶员及沿线群众提前规划出行时间和路线,自觉遵守本公告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对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四、正式运行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

因交通管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巴中市公安局光雾山诺水河

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分局

南江县交通运输局

通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30日

来源:巴中文旅公安 视觉通江

编辑:刘 琳

校对:陈祖梅

责编:张芯怡

审核:袁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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