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首日,2人在乌拉山收费口“醉驾落网”

国庆假期首日,群众出行流量大幅攀升,酒醉驾驶交通安全风险突出。高速公路三支队乌拉山大队紧盯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在乌拉山收费口设置执勤点位,持续开展酒醉驾驶专项整治行动,严管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筑牢假期道路安全防线。

10月1日7时45分,高速公路三支队乌拉山大队乌拉山中队执勤民警在乌拉山收费口开展例行检查,在对蒙B号牌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浩某存在酒后驾驶嫌疑。民警立即对其开展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89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8时10分,就在同一执勤点位,民警又查获一名涉嫌醉驾驾驶人郭某。经呼气酒精检测,数值为102mg/100ml,同样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内蒙古高速交警提示:国庆佳节聚会聚餐增多,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酒后开车。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刑事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请广大驾驶人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平安出行,欢度国庆。

来源:乌拉山大队、内蒙古高速交警三支队

编辑:马彦 校对:徐嫣璐

初审:石政勇

审核:吕园

监审: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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