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内蒙古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即日起开始办理,至12月31日结束,个人缴费标准每年不低于400元,可通过微信“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支付宝“内蒙古社保缴费”、蒙速办APP等平台缴费,也可在办税服务大厅、乡镇(街道)、社区(村)等网点办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通过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为近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今年内蒙古首次试行通信运营商“存话费送医保”活动,参保人员可自愿参加。
据了解,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困难人群、当年接收安置的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外,未在集中征缴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将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财政补助占筹资大头。以2026年度为例,群众个人缴纳不低于400元,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724元,政府补助占比超过六成,充分体现了基本医保的普惠性和互助共济功能。”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任文浩说,“今年内蒙古继续实施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开展常态化医疗保障帮扶工作。特困人员由医疗救助全额资助。低保人员、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含原监测对象)按规定实施不低于个人缴费标准45%的定额资助参保。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继续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返贫致贫的底线。”
同时,内蒙古延续执行居民医保参保“两个激励”政策: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同样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两项激励累计提高大病保险总额不超过8万元。这意味着长期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的群众将获得更高的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目前,内蒙古各级医保部门通过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社区宣讲、线上线下动员等多种形式,切实把医保惠民政策送到群众手中,实现应保尽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全力守护群众健康权益。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梅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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