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全县公办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盘活曲周县公办学校体育资源,切实解决群众“去哪儿健身”难题,经研究,决定将全县公办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在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向社会免费开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放宗旨
坚持“政府统筹、学校主体、规范管理、服务公益”的工作原则,在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的前提下,打造“15分钟健身圈”,努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二、开放主体与对象
(一)开放主体
全县有条件的公办中小学体育运动场地(详见附表)。
(二)开放对象
主要面向本校学生、学区学生、学校周边社区居民等。
三、开放时间
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间。
春夏季(3月16日至9月30日)
上午8:30-10:30 下午15:00-18:00
秋冬季(10月1日至3月15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暂停开放情形:
1.学校组织考试、运动会、军训、场地维护保养、承担重大赛事活动、内部有在建工地等;
2.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暴雨、雷电、地质灾害、空气质量红色预警等;
四、开放场地范围
(一)开放区域
学校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等室外场地。
(二)不开放区域
学校室内体育馆、游泳池、器材室、教学楼、宿舍、食堂等。
五、入校流程与文明健身要求
(一)入校
个人持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或扫码进入指定区域。登记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身份登记信息仅用于身份核验与安全追溯,学校将采取加密存储、定期销毁等措施,确保登记信息不泄露或用于其他用途。未成年人入校健身,应由监护人全程陪同;监护人无法陪同的,请监护人提前做好安全教育,督促其遵守场地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相关安全风险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入校锻炼人员,要充分考虑自身身体状况,因运动锻炼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二)文明健身注意事项
1.不准携带宠物、危险品、无人机入校;
2.不准穿高跟鞋、钉鞋进入塑胶跑道、人工草坪;
3.不准在校园斗殴、吸烟、酗酒、赌博、张贴广告;
4.不准擅自进入非开放区域;
5.不准大声喧哗、噪音扰民;
6.不准占用场地开展商业培训、办班、推销。
(三)离校
到规定时间必须全部离场。
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是服务民生、惠及百姓的实事工程。提醒入校健身的学生、居民等人员爱护宝贵的公共资源,自觉遵守规定,文明健身,共同维护安全、有序、和谐的校园环境。
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自2026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具体以各学校现场公告为准。
特此通告
附件:曲周县学校体育场地面向社会开放名单
曲周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9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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