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母亲关心表哥心生妒忌,为独占母爱聚餐时在啤酒里下毒,致使表哥和四名饭店人员中毒,法院判了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一起案件判决书:二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六年。该案中,30岁的长春男子周某因嫉妒母亲照顾表哥,在聚餐时向表哥李某饮用的啤酒中投放某物质,导致李某及四名饭店人员中毒。

据判决书信息,2025年4月30日,无业男子周某因嫉妒预谋投毒杀害表哥李某。他事先购买5克某物质粉末,将其中部分分装至三个约20毫升容量的眼药水瓶中,并注入清水。当日19时许,周某母亲应周某请求,约李某在长春市宽城区某饭店聚餐。

聚餐期间,周某趁李某不备,将准备的一瓶某物质部分加入李某饮用的啤酒瓶中。李某饮用后察觉味道异常,误以为啤酒存在质量问题,叫来饭店服务员。两名饭店人员先后试饮该啤酒,周某未阻止;此外,还有两名饭店人员也试饮了该啤酒。

之后,李某和四名饭店人员出现头晕、恶心等症状,被送到医院救治。救治期间,李某意识不清、发热、生命体征不稳定。次日零时许,民警在医院将周某抓获,周某供认向李某啤酒中投放的系某物质。后医院对李某对症治疗,中毒症状得到缓解,李某等人均未死亡。经鉴定,从送检的静脉血、呕吐物、残余啤酒中均检出某物质成分。

据周某供述,2025年4月,他抑郁症复发。母亲总说他懒惰,不找工作;表哥李某一人在长春市工作,母亲让他照顾表哥。他觉得母亲对他的关心根本不够,反而表哥得到了母亲的情感照顾,并且表哥有体面的工作,跟表哥一比自己很无能。2025年4月30日上午,他突然萌生想法,想把表哥杀掉,这样母亲就只能把情感留给他一个人了。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八年。周某不服,提出上诉。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对四名饭店人员,周某属于明知可能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间接故意;该四人未发生死亡结果,故周某对四名饭店人员不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原审判决对其适用法律及量刑不当,应予改判。

2026年3月30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撤销一审法院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六年。(文中人物均为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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