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有效防范化解农村地区各类突出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全力促进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万州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结合国庆假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持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地区道路(包括普通国省道、县乡村道)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客货运、面包车、两三轮摩托车超员载客、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日前,龙沙大队就查获一起货车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龙沙大队民警在数字警务室视频巡查时发现:凌晨5时10分许,在G348国道武大线万州段1037公里600米处,一辆正在行驶的渝D06***轻型栏板货车车厢内竟载着5名乘客。他们相互倚靠着坐在货厢里,没有任何安全防护设施保护,身体随着车辆行进摇摇晃晃,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见此情形,民警立即对该货车展开查缉。

经查,该驾驶人姓包。面对监控视频画面,包某某承认了自己的交通违法事实。包某某陈述:当天他驾车搭乘工人从龙沙到忠县务工,因驶室后排堆放了大量物品,空间杂乱,便安排工人都坐在货厢内。包某某也清楚货厢内不能载人,但仍心存侥幸,以为路上没有警察查车,没想到被路面监控巡查发现。

“货车后车厢是用于装载货物的,如果载人,因为没有任何固定措施,在车辆刹车、转弯时,车上人员极易发生危险,引发严重后果。”针对包某某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宣讲,并以案说法指出货厢违法载人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在民警的教育下,包某某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诺今后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包某某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对其驾驶证记3分。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
使用货厢违法载人
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万万“驶”不得
车厢不具备载人条件
货运车辆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主要是为了满足货物运输需求,其结构、性能、安全技术等要求均是针对运输货物设定的,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安全乘坐位置和防护设施,易发生乘客与车体碰撞,致乘客受伤的事故。
违法载人风险大
货车车厢、三轮车车斗载人,没有任何保护措施,遇转弯或掉头时,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重大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客货混装易导致乘客受伤
如果货箱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在车辆行驶时,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压伤、挤伤车内人员。
安全提醒:
货车车厢违法载人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隐患多、危害大,驾乘人员千万不要贪图方便或自以为不会出事,一时的“便利”带来的可能是更大的“风险”,疏忽大意所付出的可能是无法承受的代价。
目前正值国庆长假,出游、返乡、探亲等出行需求旺盛。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加大道路管控力度,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安全。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一定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安全出行,平安过节。
信息发布丨万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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