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出游赏湖观水,文明防护记心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是保障城乡群众饮水安全的关键防护区域,区域内禁止垂钓、野炊、戏水等各类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垂钓投放的饵料、遗留的废弃物会直接威胁水源水质安全,在一级保护区内垂钓属于违法行为。湖南宁乡一村民就因此被处罚。
【案件详情】

2026年4月13日,宁乡市黄材镇派出所民警在国家级沩山风景名胜区内的黄材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巡查时,发现村民李某某在石狮庵村梵家组进行垂钓,现场查获路亚钓竿一支、泥鳅活饵料及鱼护等钓具。同日,该线索移送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执法人员据此制作非现场检查记录,依法询问李某某并制作调查询问笔录,经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后立案,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长环(宁)责改〔2026〕34号)。

6月4日,宁乡分局对李某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垂钓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272元整。现场查处由长沙市黄材水库灌区管理局、黄材镇政府及当地派出所共同实施。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游客,在享受假日山水风光的同时,请自觉遵守水源保护管理规定,远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水域及岸线,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大水缸”。
来源:湖南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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