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白水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2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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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水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原副站长李平违规挪用公款的问题。2014年,李平在负责水费收缴工作期间,违规将收取的水费2.9万元用于个人日常支出。原站长翟国芳监管不力,负有领导责任。2026年6月,李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翟国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白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辅警秦利民违规领取补助的问题。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秦利民在县运通机动车检测站工作期间,假借加班名义违规领取补助2000元。2026年5月,秦利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来源:白水纪检监察
编辑:吕仲月
责编:刘扬
主编:高明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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