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 滨州交警酒驾天天查

国庆长假期间,亲友团聚举杯畅饮时,滨州交警提醒:把酒言欢可以,酒后开车万万不行。国庆假期,滨州交警酒驾天天查,希望广大驾驶员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安全文明出行。

10月2日22时40分许,惠民大队三中队巡逻至国道220与李庄镇波涛路路口处时,执勤民警对一辆鲁M牌照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发现驾驶员李某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民警随即将李某带回中队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初步检测结果为183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随后,民警将李某带领至医院进行抽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2日15时25分,滨城大队在杨柳雪镇李赞皇村附近巡逻。林某某驾驶鲁M牌照小型汽车由北向南行驶,执勤民警依法检查时,发现林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核查,林某某于2017年10月10日在滨码路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滨城区大队四中队查获,此次属于再次饮酒被查获。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2日15时50分左右,张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邹平市长山镇大省村东侧一村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长山镇长苑路路口时,因实施无证驾驶、饮酒后驾驶无牌号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邹平大队长山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2日8时25分许,张某某驾驶鲁M牌照小型汽车经过惠民县闫北路与武定府路交叉口处,惠民大队执勤民警依法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1日23时27分,滨城大队骑警中队执勤民辅警在黄河二路渤海九路路口以东100米处设点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董某某驾驶鲁M牌照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检查点时,民警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发现董某某有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人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2026年1月18日,云南毕某某醉酒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载1人)行至一处急弯上坡路段时,所驾车辆向后溜车翻入道路下方,造成乘车人自某某现场死亡、毕某某受伤、车辆部分损坏。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毕某某醉酒后驾驶车辆行经急弯上坡路段时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后溜翻坠;乘车人自某某无违法过错行为。公安机关依法认定毕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自某某无责任。

酒驾醉驾的代价,你真的可以承受吗?

滨州交警提醒: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请广大驾驶人严守安全底线,勿触法律红线;愿所有交通参与者平安上路,平安归家。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