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
南平高速交警持续开展
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典 型 案 例


10月01日晚19时15分许,二大队民警在沙南高速富金湖收费站开展执勤执法时,依法对一辆闽A牌号的新能源小型汽车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林某身上酒味浓重。随即,民警对驾驶人林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为21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了解,林某当天中午在家中饮酒,晚上因新能源小型汽车电量不足,怕耽误次日出行计划,这才侥幸驾车走高速进城充电。目前,民警已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10月1日晚20时许,四大队浦城中队在浦城收费站开展执勤执法工作。其间,民警对一辆闽H牌号的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吕某某身上酒气浓重。随即,民警对驾驶人吕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为33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了解,吕某某一家子傍晚在亲戚家吃饭饮酒,晚上返程由其女儿驾驶,后因女儿眼睛轻微不适,其觉得自己只是喝了一点酒,且距离目的地也很近了,于是就抱着侥幸心理替换女儿驾车上路。目前,民警已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请广大驾驶人严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安全出行,平安回家
来源:南平高速交警微发布
编辑:何丹烨
责编:张旭东
编审:陈 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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