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日
湖南省韶山市公安局办理一起
景区喊客拉客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政案件
经查
违法行为人王某某
(男,36岁,湖南省湘乡市人)
近期多次在换乘中心
场内A区和B区之间的马路上
采取拦停旅游车辆的方式
进行喊客拉客
导致后续车辆无法正常通行
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依法
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某
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在此郑重警示:
任何试图
铤而走险、顶风违法、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人员
不要心存侥幸
公安机关将
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曝光一起
坚决肃清旅游乱象
全力守护
平安、有序、文明的
国庆旅游环境!
来源:韶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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