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一地发布无主建筑物认领公告

无主建筑物认领公告

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工作中发现,位于来安县汊河镇高新路10号,原南普冷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院内有多处搭建(具体为:1、未竣工厂房内北侧彩钢瓦棚,面积约300平方米,2、院内西北侧两个用于生活的集装箱,面积约36平方米,3、院内北侧围墙边夹芯板房,用做厕所,约70平方米,4、未竣工厂房西侧夹芯板房,面积约140平方米,5、两层临时工棚占地约108平方米,6、两层临时工棚东侧两间用于生活的集装箱,面积约36平方米),未取得相关建设审批手续,或已过审批期限,涉嫌违法建设。

经我局多方查询,该处搭建行为主体暂不明确。为查明事实、厘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特发本公告,请涉事单位或个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来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张权利,依法接受调查。建设人接受调查,需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如上述搭建所有权是个人的,请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需签字)、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相关审批文件或其他能证明该搭建权属的书面材料;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以上三项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相关审批文件或其他能证明该搭建权属的书面材料。

公告期限届满,未到本机关主张权利的,本机关将认定为无主建筑物,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联系地址:来安县新安镇新昌南路114号来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案件室

联系电话:(0550) 5632875、5632872

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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