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雷波公安交警持续曝光酒醉驾、超员、无证、超速等典型交通违法案例,并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以案为鉴,摒弃出行陋习,严守交通法规。
酒驾
近日,邓某某饮酒后驾驶川WL**96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黄琅镇境内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查获。目前,雷波县公安局已依法对驾驶人邓某某作出罚款16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近日,龙某某饮酒后驾驶川J6**6E小型轿车,行驶至渡口镇境内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查获。在进一步信息核查中发现,龙某某于2017年6月5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成都公安机关查获,目前,雷波县公安局已依法对驾驶人龙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超员
近日,吉克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川GE**49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成会高速谷堆收费站时,因超员被雷波公安交警查获。经核查,该车核载9人,实载10人,超员1人。
目前,雷波县公安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吉克某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近日,热支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川W9**64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上田坝镇境内时,因超员被雷波公安交警查获。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8人,超员1人。
目前,雷波县公安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热支某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无证
近日,吉拉某某无证驾驶车牌号为川Q7**8J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成会高速谷堆收费站时,被雷波公安交警查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超速
近日,吴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川W2**EQ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353国道2745公里100米处时,因超速行驶(限速60km/h,时速95km/h)被雷波公安交警查获。
目前,雷波县公安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吴某某作出罚款6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近日,吉布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川WF***18的小型新能源汽车,行驶至353国道2745公里100米处时,因超速行驶(限速60km/h,时速95km/h)被雷波公安交警查获。
目前,雷波县公安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吉布某某作出罚款6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曝光不是目的,警醒才是初衷。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交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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