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失业金停发的7种情况汇总

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了

天津失业金停发的7种情况汇总

不清楚的朋友快来了解吧!

天津失业金停止发放情况

失业保险待遇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病残津贴、1-4级伤残津贴不得同时享受。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自次月起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在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或存在用人单位(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情形之一的(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和参加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除外)。

✅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非营利性法人单位和特别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等非法人企业的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

✅死亡的。

✅被判刑收监执行、被强制隔离戒毒等被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刑满释放或解除隔离的,可恢复申领)。

✅移居境外的。

✅应征服兵役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出现上述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情形的,本人或其家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办理停发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对未及时告知导致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经办机构责令退回;难以一次性退回的,可以签订还款协议分期退回,也可以从其后续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或者个人账户余额中抵扣。

天津失业金

👉申领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如果您没有在企业工作且该企业未能给您缴纳一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则无法申请失业金。

👉发放标准

失业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30元;

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690元。

👉领取时间

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3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

累计缴费满3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即,个人最长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

天津失业金领取入口及攻略

▌来源:天津本地宝综合整理

▌编辑:十二(王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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