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庆期间,福建福清音西街道福百社区诚丰世纪园小区业委会现场发放公共收益分红。
此次分红共约45.6万元,覆盖971户业主。发放标准按产权登记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元计算,户型不同,金额不同,单笔最高一户领到6954元。
这笔钱来自小区这些年的公共收益结余。这也是该小区建成二十多年来,业主第一次分到公共收益。
诚丰世纪园建成于2003年,属于老旧小区。小区南侧紧邻清昌大道有一个停车场,早年由个人承包经营。由于地面长期被车辆碾压,出现坑洼斑驳,车辆乱停,管理矛盾较多。业委会不仅收不到钱,还需倒贴资金给承包商。
转机出现在2018年。那一年,社区组织党员、居民代表坐下来议事,专门讨论停车场这个老大难问题。随后,小区终止个人承包,改为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停车管理公司;中标企业出资对停车场整体提升改造,并推行智能化规范管理。
改造后,路面修好了,车辆不再乱停,公共收益也开始产生。经过几年规范运营,停车场产生的公共收益全部归全体业主共有。
截至今年9月,小区公共收益结余约60万元。其中列支15万元用于消防改造,剩余45万余元成为此次发放给业主的分红。
过去提到分红,人们往往想到新小区——楼新、配套多、广告位好卖、公共资源较多。老旧小区则常被认为没有资源,能维持就不错。
诚丰世纪园此次分红说明,所谓“老旧小区没资源”,很多情况下并非真的没有,而是没人去盘活。停车费、电梯广告、快递柜场地费、通信基站租金、充电桩等,都是每个小区都有的“盈利项目”。
这件事在福清并非孤例。仅音西街道就有多个“分红”小区。今年4月,清华社区中联天御小区1900户业主第二次分红,金额为128万元。
福清早已出台规定,要求各小区为公共收益开立专户;公共收益中归业主共有部分的比例不低于70%;收支要按季度、年度公示;年度收益5万元以上的,要审计。
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也已明确:凡是利用小区公共部分赚的钱——广告、停车、摆摊、快递柜、基站、场地租赁——统统归全体业主共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全国有几十万个小区,几亿业主。别人家的业委会能在国庆发红包,自己的小区呢?恐怕许多小区连首次业主大会都没有,更别提分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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