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远公安】
国庆假期期间,安远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并曝光一批假期内查获的酒驾案例,提醒大家引以为戒。
2026年10月1日,廖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安远县东江源大道绿之源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处。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呼气数值为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依法对廖某某进行处罚。
2026年10月2日,欧阳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安远县欣濂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处。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呼气数值为6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依法对欧阳某进行处罚。
2026年10月3日,蔡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安远县龙布镇枫背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处。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呼气数值为7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依法对蔡某某进行处罚。
酒驾醉驾的代价,你真的可以承受吗?
什么是酒驾、醉驾?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请大家绷紧交通安全弦,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勿碰酒驾“红线”。拒绝酒驾,方能“久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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