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间资金转账往来频繁,款项性质常模糊不清,一旦产生矛盾或一方离世,极易引发财产纠纷。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明确借贷合意是区分情侣转账为赠与或借款的核心依据,清晰厘清婚恋往来款项的认定标准。
基本案情
李某甲生前与刘某系恋爱同居关系,2022年至2025年期间,李某甲多次通过微信向刘某转账,累计金额12万元。2024年,双方曾签订协议书,约定交往期间产生的费用均出于双方自愿,若终止交往互不退还钱款。2025年,李某甲因病去世,其子李某乙通过公证继承成为李某甲合法遗产继承人。李某乙在整理父亲遗物时,发现父亲与刘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存在大量借款相关沟通内容,遂认定案涉转账为父亲出借的款项。
2025年9月,李某乙先后通过通知、书面催告函等方式,要求刘某归还全部借款,刘某拒不认可借贷事实。协商未果后,李某乙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刘某返还借款。
庭审中,被告刘某辩称其与李某甲系筹备结婚的亲密关系,双方并无真实借款合意。聊天记录中“借款”仅为随口表述,案涉转账实为李某甲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且款项多用于双方房屋装修、日常共同生活开销,同时双方曾签订协议约定交往期间自愿支出费用不予退还。
法院审理
法院依法全面核查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双方协议及举证材料,对案涉款项性质逐一甄别认定。
首先,关于借贷合意认定。经查,2025年,刘某因购房需求多次主动向李某甲提出借款,聊天记录中明确出现“借我10万块钱”“我有钱就还给你”等借款表述,李某甲均明确应允,并先后向刘某转账3次,累计10万元。双方沟通内容清晰、指向明确,足以认定该10万元款项存在真实借贷合意,且款项已实际交付,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
其次,关于其余款项认定。对于2022年至2024年期间的多笔转账,李某乙未能提交有效证据佐证双方存在借贷合意,无法认定为借款。
再者,刘某主张案涉款项均为婚恋赠与、用于共同生活开销,但未提交充分证据佐证其主张。双方2024年签订的协议仅约定交往期间自愿支出费用不予退还,无法对抗后续明确形成的借贷约定,其款项用于共同生活、属于赠与的抗辩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法院最终判决刘某返还李某乙借款本金10万元。
法官说法
恋爱、同居的亲密人身关系,不会阻却自然人之间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情侣间转账并非一律认定为赠与,区分核心在于是否存在真实、明确的借贷合意。情侣间日常小额消费、节日特殊寓意转账、无明确约定的日常资金往来,一般认定为维系感情的无偿赠与;但大额资金往来伴随明确借款沟通、还款承诺的,应当独立认定为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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