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监测造假 内蒙古守牢生态环境监测质量底线

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消息:日前,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深入打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部署推进会,内蒙古将形成合力,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切实守牢生态环境监测质量底线。

内蒙古生态环境监测人员深入草原进行样地监测。

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提升环境治理水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支撑。内蒙古各级各有关方面将认真落实全国深入打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部署推进会精神,按照“摸清底数、集中整改、规范运行”三个阶段,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举措,坚决打好打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这场硬仗。

会议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要聚焦深入打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环节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要深化情况摸排、动态完善台账,夯实工作基础;要拓宽监督渠道、广泛收集线索,全面梳理突出问题;要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联合执法,依法对监测机构弄虚作假实施分类处置;要加大抽查力度、提升工作质效,坚决遏制数据造假问题发生;要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管,持续巩固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坚决守牢生态环境监测质量底线,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可靠数据支撑。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耳目”和“标尺”,监测数据质量是生态环境保护的“生命线”。《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为规范监测活动、保障数据质量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张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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