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通执法总队和平支队执法人员在南市食品街附近进行执法巡查,发现一辆大型客车搭载24名游客。经询问乘客得知,该车实际从事省际旅游包车经营活动,但检查显示,该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驾驶员无法提供车辆营运资质证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其本人也未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执法人员现场对车辆驾驶员开展说理式执法,从法律法规角度讲明问题和隐患,制止其违法经营行为。同时,执法人员结合现场情况,与旅行社工作人员沟通,说明该车辆涉嫌存在的违法行为。为避免耽误游客后续行程,执法人员督促旅行社工作人员联系具备相应营运资质的车辆,将乘客转运。
经现场初步核实,该趟运输属于“三无”非法客运,存在多方面安全隐患,也扰乱了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一是车辆所有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缺乏相应的安全生产制度,且没有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二是车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难以通过相应系统对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风险进行预警和监测,在从事旅客运输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三是驾驶员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未经过相应的系统培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缺乏保障。
最终经调查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并按照《天津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道路运政篇),因其使用车辆为“大型普通客车”,适用较重档位,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并处以3万元罚款。
假期包车出行需求旺盛,车辆和驾驶员资质关系出行安全。针对“三无”包车存在的隐患,交通执法部门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加派执法力量,依法查处客运违规行为,维护群众权益,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同时,提醒广大从业人员依法合规经营,切勿心存侥幸;提醒游客选择正规旅行社和合法包车,主动核验车辆及驾驶员资质,发现违规线索可拨打12345投诉。
(记者 李梅旭 见习记者 李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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