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拱北海关在1名进境旅客行李中查获棕榈科植物种子24.7公斤,在1名进境旅客行李中查获牡丹植株17株(带土)19.1公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种子、种苗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植物产品和土壤属于禁止携带、寄递进境检疫物。海关依法对相关种子、植株和土壤实施截留处置。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植物种子种苗传带病虫害风险高,且具有繁殖能力,一旦携带入境,病虫害传播扩散,极有可能会对我国农林业生产造成严重危害,影响农业、林业生产和粮食安全,威胁国家生物安全。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审批禁止携带、寄递活体动植物进境。违反规定的,海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出国旅游购物,请务必了解相关规定,切勿因一时疏忽触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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