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公示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北交所上市公司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维设计,833427)出现多处信息披露数据错误,监管部门对公司、董事长廖宜勤,以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侯昌星一并出具警示函,相关记录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成立,2021年登陆北交所,证券代码833427,是江西本土工程勘察设计类上市企业。公司主营工程勘察、市政与建筑工程设计、规划咨询等业务,拥有多项甲级工程设计、勘察资质,同时布局微电子相关业务。
经查,江西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华维设计存在三项信披问题:2025年年度报告净利润数据披露不准确;年报中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信息披露不准确;在涉及收购标的九江华维芯微电子有限公司(曾用名:九江正启微电子有限公司)的临时公告中,车间面积披露存在错误。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廖宜勤作为公司董事长,侯昌星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未能忠实勤勉履职,对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江西证监局对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廖宜勤、侯昌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监管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收到决定书30日内提交书面报告,杜绝此类违规再次发生。
公开监管记录显示,早在2025年3月,华维设计及廖宜勤、侯昌星就曾因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不准确,造成财务报表披露不实,被江西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本次属于再次发生信息披露类违规。
决定书载明救济途径,当事人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数据真实、准确是北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监管持续压实上市公司及董监高责任,督促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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