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进入尾声
但亲友聚会仍在继续
道路交通安全这根弦
一刻也不能松!
10月4日,柳州交管持续开展酒驾醉驾、超速、无证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行动。其中,在S31三南高速连接线(凤山收费站至G209国道之间路段),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二大队设卡检查,查获不少“侥幸”的交通违法行为。




“隔夜酒”也是酒
睡醒不等于酒醒
“请吹气。”执勤民警将酒精初筛仪递到一辆白色小型轿车的驾驶人面前。驾驶人神色略显疲惫,轻轻吹了一口气,初筛仪立刻亮起了红灯。

民警随即将该驾驶人带至检查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22毫克/100毫升,已超酒驾标准值。面对结果,驾驶人有些懊恼,称自己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以为睡了一觉起来就没事,不曾想这样“侥幸开车”还是造成了酒驾。



很多人和这名驾驶人一样,以为睡一觉酒精就“散了”,实际上酒精代谢因人而异,“隔夜酒”同样可能构成酒驾甚至醉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面临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两辆三轮车
两名无证驾驶人
在同一卡点,执勤警力又接连拦下两辆三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时,两名驾驶人均无法提供。


经核查,两人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三轮车作为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民警现场对两名无证驾驶人员开出相应的处罚。
为什么假期已进入尾声
更要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
假期进入后半程,往往是驾驶人心理最容易松懈的时候:聚会饮酒后心存侥幸驾车上路,无证驾驶觉得“不会被查”,超速行驶的人觉得“速度快点问题不大”……但事故发生,恰恰就藏在这些“以为没事”里。
2026年7月14日凌晨,柳州柳江区一名老人倒地头部出血,经抢救无效离世。现场仅剩一辆被撞损的三轮车,肇事车辆不见踪影。民警经监控排查迅速锁定并抓获驾驶人刘某。刘某交代,事发前他宵夜时喝了两听啤酒,酒后驾车返程途中与三轮车碰撞,自认为“只撞到三轮车、没伤到人”,便径直逃离。面对讯问,他懊悔不已:“如果当初我能下车看一眼……”


两听啤酒,一个侥幸的“以为”,一条人命。刘某将面临肇事逃逸的刑罚和无法弥补的懊悔。
新闻多看点
假期聚餐莫贪杯
酒后驾车不可为
酒驾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4.心理变态
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高估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
5.疲劳驾驶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酒驾常见误区
❌
隔夜酒 = 没事?
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因人而异,与饮酒量、酒精种类和个人体质都有关联。因此“隔夜酒”仍可能导致体内酒精残留,达到酒驾甚至醉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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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车不算开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要将车辆驶离原位置,即认定为驾驶行为。因此,饮酒后哪怕只是短距离挪车,也构成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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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量大,少喝点没事?
酒驾认定标准与个人酒量无关,只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否超过法定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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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骑摩托车算不算酒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等均属于机动车。因此酒后驾驶摩托车适用机动车酒驾处罚标准。
无证驾驶
01
法律法规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
02
无证驾驶有怎样的危害?
1.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驾驶人员因缺少正确的驾驶技能、交通规则培训,往往缺乏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认识,常存在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会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2.产生重大安全隐患
无证驾驶人路遇交警时易心虚,可能存在违规掉头、紧急制动、走非机动车道等躲避执法检查的危险驾驶行为,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极大风险隐患。
03
无证驾驶将面临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如有准驾不符,即也就是指驾驶人持有的驾驶证准驾资格与所驾驶的车辆车型不相符的行为。它在性质上等同于无证驾驶,驾驶人将面临相同的处罚。
来源丨柳州交警、广西交警微发布、廊坊交警
编辑丨黄 晓
审核丨蒋西河
监制丨文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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