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近日公布第二批全省性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结论公告。
在625家社会组织中,有12家年检结论为不合格,其中社会团体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家。
社会组织年检结论为“不合格”,或在年检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应依法依规按照要求立即整改。
对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年检,以及在年检材料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社会团体,江苏省民政厅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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