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成都市多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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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成都市随迁子女入学的家长们注意了

近期,已有12地公布

2027年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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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2027年成都市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汇总

01

天府新区

AUTUMN RECRUI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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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

在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以下简称“四川天府新区”)居住,且在成都市就业的非本市户籍和本市户籍跨区域人员,其随迁子女申请在四川天府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指南。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该区域内不相互办理。

二、申请条件

成都市外户籍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四川天府新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为居住证持有人的,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在四川天府新区办理的《四川省居住证》;申请人为本市户籍跨区域居住就业的,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三)自2027年4月1日上溯6个月(即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申请人已在四川天府新区连续居住满半年,依据居住类型(房屋用途为“住宅”,若居住自购房或直系亲属自购房者需实际交房满半年),出具下列对应的证明材料(以下任何一种均可):

1.自购房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2.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3.租住房屋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发证时间为起始时间);

4.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租赁合同》;

5.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的集体宿舍房产证明(房屋权属为该单位集体)及该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满半年证明。

(四)自2027年4月1日上溯6个月(即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申请人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其随迁子女在四川天府新区接受义务教育,由教育卫健局统筹安排入学。

重要提示: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在四川天府新区入学资格。

三、申请时间

2027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四、办理流程

(一)登录平台

申请人需在申请时间内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

(二)网上审核

按照当年入学日程安排,四川天府新区各街道(登记点)在“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联网审核。

(三)结果查询

网上审核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平台查询结果:

1.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并通过平台反馈原因,申请人可根据平台提示补足相关材料。

2.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按照当年入学日程,通过“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告知就读学校。

(四)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安排学校确认学位,并按学校入学时间到校报到。

温馨提示

1.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还需提交从学籍网下载打印,且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基本信息(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

2. 已享受政策统筹安排小学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同一区域、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

3. 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2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原则上不接收转学生。

4.随迁子女在四川天府新区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申请人应主动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电话、现场咨询等途径及时关注、了解相关政策、法规。

五、咨询地址及电话

● 四川天府新区教育考试中心

地址:四川天府新区市民中心B区(兴隆街道集萃街598号 )

联系电话:028-68772822

● 四川天府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四川天府新区市民中心B区(兴隆街道集萃街598号 )

联系电话:028-63061663

● 四川天府新区华阳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华阳街道南湖路53号

联系电话:028-68351919

● 四川天府新区万安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万安街道万安路西段191号

联系电话:028-85611990

● 四川天府新区正兴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正兴街道顺圣路198号

联系电话:028-85674699

● 四川天府新区兴隆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兴隆街道瓦窑南二街208号

联系电话:028-85615477

● 四川天府新区煎茶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煎茶街道正溪下街19号

联系电话:028-85699339

● 四川天府新区新兴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新兴街道凉水村1组306号

联系电话:028-85895670

● 四川天府新区永兴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永兴街道篁筱新村广场

联系电话:028-85661599

● 四川天府新区籍田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籍田街道蔡堰社区5组39号

联系电话:028-85693920

● 四川天府新区太平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太平街道富民街19号

联系电话:028-61150998

02

高新区

AUTUMN RECRUI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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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

在成都高新区居住,且在成都市就业的成都市外户籍和成都市户籍跨区域人员,其随迁子女申请在成都高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须知。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简称“5+2”区域(同一区域内不相互办理)。温馨提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入学不适用本办法,敬请关注“成都教育发布”。

二、申请时间及平台

2027年4月1日—4月30日,申请人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入学申请。平台入口:关注“成都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右下角“综合服务”——“义教招生入学平台”——“随迁子女就学服务”

三、申请材料

✅身份证和居住证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成都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小贴士:办理成都市居住证,可咨询居住地派出所;也可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https://whz.cdnet110.com/cd-wx-prod/依次点击“微户政”——“综合服务”——“办事指南”——“居住类”——“居住证指南”查看具体办理政策。

✅监护关系证明

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职工养老保险证明

自2027年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税务部门提示:2026年度社保费应于年底前缴纳,逾期无法补缴。

💡小贴士:在职职工的社保费由所在单位按月申报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请关注“成都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办事-社保缴费”,在“银行公众号缴费入口”选择任一银行渠道自行按月申报缴费。

网址:https://app.cdsw.cdqingjiao.com/sbjf/

✅实际居住证明自2027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成都高新区连续合法居住满半年的相关材料(房屋用途为“住宅”):

①自购房者:成都高新区范围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可通过天府市民云APP查询打印或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自助查询机查询打印)

②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发证时间为起始时间);

💡小贴士: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可登录天府市民云APP点击“住在成都”—“蓉易住”—“租赁”完成备案。查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操作流程指南,可登录以下网址:https://cdzj.chengdu.gov.cn/cdzj/c132718/2020-02/04/content_22fa84234ea249ac8eb59823b9e6141e.shtml

③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成都高新区范围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以及直系亲属关系材料;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的集体宿舍房产证明及该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及初中入学,还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证明(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四、结果告知

成都高新区各街道办事处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对申请人的上传资料、联网资料(《四川省居住证》、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等大数据信息)进行审核,并通过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并由平台反馈原因。

(2)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申请人根据平台提示补足相关材料。

(3)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

五、学位查询

小一入学、非毕业年级转学学位,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询;小升初学位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小升初服务”查询。

六、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安排学校接受复核、确认学位,并按学校入学时间到校报到。若逾期未确认学位视为自动放弃。

七、温馨提示

1.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高新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部分区域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将跨片区统筹安排入(转)学。

3.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并按照2027年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相关政策安排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

4.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5.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2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6.已在“5+2”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同一学段不办理“5+2”区域内转学。

八、咨询电话

成都高新区随迁子女入学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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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高新教育体育

2027年成都市随迁子女入学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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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锦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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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适用对象

在锦江区居住的成都市外户籍和成都市户籍跨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申请在锦江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须知。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为同一个区域,简称“5+2”区域(同一区域内不相互办理)。

二、申请条件

成都市外户籍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锦江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为居住证持有人的,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申请人为本市户籍跨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三)自2027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锦江区连续居住满半年的相关材料(房屋用途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或“城镇住宅用地/公寓”)

①自购房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以及直系亲属关系材料

③租住房屋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发证时间为起始时间)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用人单位的集体宿舍房产证明及该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四)自2027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或成都市户籍跨区域居住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锦江区公办小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在锦江区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纳入划片范围升学;在锦江区以外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

三、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为:2027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四、 办理流程

第一步: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在申请时间内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

第二步:查看结果

锦江区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在“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 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和联网资料进行审核。申请人通过“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查看审核结果:

1.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 审核不通过”;

2.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请申请人补足相关材料;

3.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并按照2027年入学日程安排,通过“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第三步: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规定时间持《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到安排的学校确认学位,若逾期未确认学位视为自动放弃。

温馨提示

(一)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锦江区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入学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原则上不接收转学生。

(二)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同一区域、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

(三)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对家庭经济困难随迁子女应助尽助。

(四)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小学咨询电话:028-84557352

初中咨询电话:028-84557357

04

金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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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在金牛区居住、在成都市就业的申请人,须为孩子法定监护人之一,且与孩子户籍均在成都市“5+2”区域以外,可申请适龄随迁子女在金牛区接受义务教育。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简称“5+2”区域。同一区域内不相互办理入学申请。

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成都市外户籍的,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申请人为成都市户籍(不含“5+2”区域)的,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在同一户籍的,提供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提交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3.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金牛区连续居住满半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居住房屋用途应为“住宅”。

①自购房者:提供金牛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②居住在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自有住房的申请人:提供金牛区范围内房产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③租住房屋者:提供金牛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发证时间为起始时间)。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金牛区范围内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金牛区范围内该单位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4.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即单位为员工缴纳的或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档案证明》。

6.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的随迁子女,应于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超龄儿童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需提供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读证明或缓学证明。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由金牛区教育局根据全区范围内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办理时间及流程

网上申请

申请人于4月1日至4月3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进行申请办理。

审核办理

按照当年入学日程安排,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通过“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联网审核。

结果告知

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审核后,通过“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发布审核结果通知。1.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通知申请人补足相关材料;2.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二维码,申请人需扫码识别并打印《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3.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显示“审核不通过”。

通知交回

已在金牛区就读的六年级学生,按照当年入学日程安排,将《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打印件交回原就读学校。

入学安排

按照当年入学日程安排,通过“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报到注册

按照当年入学日程安排,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按就读学校安排时间,持《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打印件到校,复核相关信息后,办理报到手续。若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其他

(一)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受转学申请。已在“5+2”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同一学段不办理“5+2”区域内转学。

(二)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小学毕业年级在校生按照当年小升初政策执行。

温馨提示

1.随迁子女在金牛区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申请人应主动及时关注了解市区相关政策、法规。

2.不熟悉网上操作的人员,可携带相关资料,在网上申请期间的工作日,在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指导下办理。

3.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相关政策及业务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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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金牛教育

05

武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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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在武侯区居住,且在成都市就业的成都市外户籍和成都市户籍跨区域人员,其随迁子女申请在武侯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须知。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为同一个区域,简称“5+2”区域(同一区域内不相互办理)。

申请条件

成都市外户籍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武侯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为居住证持有人的,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申请人为本市户籍跨区域居住就业人员的,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自2027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武侯区连续合法居住满半年(如申请人实名所属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且居住房屋用途为“住宅”);

✅自2027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申请时间

集中申请时间为:2027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办理流程

(一)登录平台

申请人需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三)网上审核

按照2027年入学日程安排,武侯区各街道办事处通过“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联网审核: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居住证》、居民身份证、监护关系证明;

2.截至2027年4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武侯区连续合法居住满半年(如申请人实名所属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且居住房屋用途为“住宅”);

3.截至2027年4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四)结果告知

资料审核后,武侯区各街道办事处通过“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并按照2027年入学日程安排,通过“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2.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通过平台提示告知申请人补足相关材料。

3.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

(五)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安排学校确认学位,并按学校入学时间到校报到。若逾期未确认学位视为自动放弃。

温馨提示

⭕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

⭕武侯区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满足入学当年相关文件要求的适龄儿童。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已享受政策统筹安排小学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已在“5+2”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同一学段不办理“5+2”区域内转学。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武侯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部分区域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将跨片区统筹安排入(转)学。

⭕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在我区入学资格。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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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武侯教育

06

郫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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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在郫都区居住的成都市外户籍在蓉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成都市户籍跨区域居住在郫都区的在蓉就业人员随迁子女。

温馨提示:郫都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入学不适用本须知,敬请关注“郫都教育”微信公众号。

申请条件

在郫都区居住的成都市外户籍和成都市户籍跨区域居住在郫都区的在蓉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郫都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申请人为本市户籍跨区域居住就业人员的,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三)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 6个月,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四)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郫都区连续居住满半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具体为:

1.自购房者:提供郫都区范围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及物管提供的入住满半年的证明。无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可通过天府市民云APP查询打印或到郫都区政务服务中心自助查询机查询打印)及物管提供的入住满半年的证明。

2.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且发证时间截至申请当年的4月1日满半年。

3.居住直系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提供郫都区范围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亲属关系证明及物管提供的入住满半年的证明。

4.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郫都区范围内该单位集体宿舍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满半年的证明。

(五)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学籍信息需包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其随迁子女由郫都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温馨提示:

1.办理成都市居住证,可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https://whz.cdnet110.com/cd-wx-prod/),点击微户政,点击底部综合服务,选择办事指南、居住类进行详细查看。

2.查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操作流程指南,可登录以下网址:

https://cdzj.chengdu.gov.cn/cdzj/c132718/2020-02/04/content_22fa84234ea249ac8eb59823b9e6141e.shtml

3.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可登录天府市民云APP点击“住在成都”—“蓉易住”—“租赁”完成备案。

4.在职职工的社保费由所在单位按月申报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请关注“成都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办事-社保缴费”,在“银行公众号缴费入口”选择任一银行渠道自行按月申报缴费。网址:https://app.cdsw.cdqingjiao.com/sbjf/。

申请时间

2027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办理程序

(一)申请提交。

1.申请人登陆“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以下简称“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入学申请。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关注成都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号【成都教育发布】

第二步:点击【综合服务】➔【义教招生入学平台】

第三步:点击【随迁子女就学服务】即可开始办理

2.申请人不会操作网上申请的,可到本人居住证(地)所在街道(镇)登记点线下办理,也可咨询区教育局教育科。

(二)网上审核。按照全市统一时间段,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登记点)通过平台在网上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联网资料进行初审。如需申请人补充材料或对提交材料需进一步审核的,按平台提示办理(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通知申请人补足相关材料)。区教育局复审后,通过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审核通过的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

(三)学位告知。按照全市统一时间,通过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四)学生报到。通过复核的学生根据学校安排,到校办理报到手续。

其他

(一)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

(二)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小学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已享受政策在郫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在同一街道(镇)、同一学段内不得随意申请转学。

(三)部分区域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统筹安排到区政府在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就读。

(四)申请人为郫都区户籍、其子女为非郫都区户籍,具备在郫合法稳定居住和在蓉合法稳定就业的可参照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进行申请。

(五)符合当年中考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按照当年的中考政策执行。

(六)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对家庭经济困难随迁子女应助尽助。

(七)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子女在郫都区入学资格。

郫都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28-87931589,028-87930359;现场咨询地址:郫都区德源街道柏林东路62号一楼外侧入学咨询室。

关于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如果您有其他问题

可现场或电话咨询

居住证(地)所在街道(镇)登记点

成都市郫都区2027年《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办理须知.jpg

07

温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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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jiang_wenjiang.png滑动查看政策全文

一、适用对象

第一类:非成都市户籍在温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居住证持有人);

第二类:成都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在温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

温馨提示:

1.温江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不属于随迁子女,不适用本指南。

2.申请小一入学的随迁子女,应于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

二、申请条件

成都市外户籍居住证持有人和成都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温江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为居住证持有人的,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申请人为成都市户籍跨区域居住就业人员的,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温江区连续居住满半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

(三)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三、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为:入学当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四、办理流程

(一)登录平台

申请人需在集中申请时间内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

(二)提交资料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三)网上审核

按照当年入学日程安排,温江区各街道(镇)登记审核点在“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联网审核: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居住证》、居民身份证、监护关系证明;

2.截止申请当年4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温江区连续居住满6个月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

3.截止申请当年4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

(四)结果告知

各街道(镇)登记审核点审核后,区教育局通过“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

2.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通知申请人补足相关材料;

3.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

4.对审核不通过的,可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到温江区各街道(镇)登记审核点补足相关材料。

(五)学位安置

1.符合条件,通过审核的随迁子女,将结合全区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2.按照当年入学日程安排,通过“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六)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学校安排,持《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到安排的学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学位。

五、重要提示

(一)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

(二)已享受政策统筹安排小学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在本区内、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受理转学申请。

(三)申请人及其子女如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交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超龄儿童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需提供原籍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就读证明或缓学证明。

(四)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为方便家长,保留线下办理方式,有特殊需要、不熟悉网上操作等的人员,可于集中申请期间到各街道(镇)登记审核点线下办理。

08

双流区

AUTUMN RECRUITMENT

双流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解读_shuangliu.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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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成都市双流区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在双流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双流区教育局按照《关于做好在蓉成都市外户籍和成都市户籍跨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6〕10号)要求,对2022年12月印发的《关于做好成都市双流区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细则》予以解读。

1、《细则》修订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是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在蓉成都市外户籍和成都市户籍跨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6〕10号)。

2、适用对象有哪些?

双流区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双流区户籍跨镇(街道)居住人员随迁子女。

3、申请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成都市双流区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在双流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为居住证持有人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在成都市双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四川省居住证》。成都市内双流区外户籍人员需提供居民身份证。

✅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双流区连续居住满半年。

✅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成都市双流区外户籍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证(地)所在镇(街道)统筹安排入学。

🔍成都市双流区户籍跨镇(街道)居住人员随迁子女在双流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申请居住镇(街道)连续居住满半年。

✅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成都市双流区户籍跨镇(街道)居住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所在镇(街道)统筹安排入学。

4、取消积分申请后,申请方式有什么变化?

新政策统一采用材料申请方式,取消了原有的积分申请方式。申请人不再需要申报居住证积分,减少了前置环节,申请更加便捷。

5、哪些材料可以证明申请人在双流区连续居住满半年?

下列任一材料,均可证明申请人在双流区居住满半年:

✨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在双流区办理且已满半年的《四川省居住证》。

✨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在双流区公安部门登记且已满半年的《居住登记回执》。

✨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在双流区的使用性质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含《房产证》或房屋备案信息登记表)。

✨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在居住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备案满半年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6、成都市双流区户籍人员的非双流区户籍子女申请在双流区接受义务教育,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申请人子女的《户口簿》。

✨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7、申请人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否符合条件?

不符合。需要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8、如何进行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和结果查询?

🔍入学申请

入学当年4月1日—4月30日,申请人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教育发布”,点击菜单栏“综合服务”中的“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注册、登录后,进行线上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印证材料。

🔍结果查询

按照当年入学日程安排,申请人通过“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点击学位结果查询图标,系统显示查询结果、学位学校、入学注意事项、《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如需要可自行打印)。

9、随迁子女入学安排原则是什么?

按照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随迁子女入学。东升、九江、西航港、怡心街道等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镇(街道),将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中小学或其他镇(街道)的公办中小学就读。

10、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申请材料作假,或者隐瞒相关事项怎么处理?

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相关事项,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11、已在本区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申请?

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

12、申请人在办理过程中有疑问应该向哪里咨询?

申请人可通过关注“双流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政策,也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关问题,电话号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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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龙泉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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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解读_longquanyi(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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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

申请在龙泉驿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随迁子女:

📌 1.持有龙泉驿区居住证的来蓉就业人员随迁子女;

📌 2.在龙泉驿区居住的市内区外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

⭐️温馨提示:龙泉驿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不属于随迁子女,不适用本指南。

二、申请条件

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区居住就业人员,为其随迁子女在龙泉驿区申请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1.申请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在龙泉驿区办理的居住证(市内区外户籍就业人员不需要提供居住证,只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

📌 2.自2027年4月1日上溯6个月(即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已在龙泉驿区连续居住满6个月,提供以下任何一种均可:

(1)自购房者:提供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2)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等)自购房者:提供房产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3)租赁住房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4)租赁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租赁合同;

(5)居住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所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 3.自2027年4月1日上溯6个月(即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申请时间

2027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四、办理流程

📄(一)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在集中申请时间内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相关资料。

⭐️温馨提示: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将于2027年4月1日至4月30日开通,申请人可以提前准备上述材料,以便系统开通后登录申请。

🎯(二)网上审核

龙泉驿区各街(镇)在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和信息进行联网审核。

🔍️(三)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查询审核结果,结果类别包括:“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

1.“审核通过”的,查收《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并按照当年入学日程,通过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查询统筹安排学位。

2.“审核不通过”的,可根据系统提示补足相关资料。各街(镇)咨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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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学校安排,持《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五、重要提示

📌 1.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

📌 2.已享受政策统筹安排小学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已在我区统筹安排入学的随迁子女,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区内转学。

📌 3.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政策咨询

☎️ 咨询电话:028-84853042

10

青白江区

AUTUMN RECRUITMENT

青白江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解读_qingbaijiang.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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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类人员属于这个范围?

青白江区外户籍子女申请随区外户籍监护人来青白江区就学

申请入学时间

2027年4月1日至4月30日

申请入学条件申请人须为孩子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只能由一人提交申请,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符合条件的,其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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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入学流程

(一)登录平台并提交材料

申请人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教育发布”,点击底部菜单栏“综合服务”(或关注微信公众号“青白江教育发布”,点击底部菜单栏“入学通道”)。在集中申请时间内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注册、登录后,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

(二)网上审核

按照当年入学日程安排,镇(街道)在“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联网审核。区教育局组织复审。

(三)查询审核结果

审核后,家长可通过“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查询审核结果。结果类别包括:1.审核不通过。2.审核资料不全,需补足相关资料。3.审核通过。请查收《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

(四)查询学位

按照当年日程安排,家长可通过“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查询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五)学生报到

按照当年入学日程安排,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及其子女持户口簿和《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到校办理报到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的,视作放弃学位。

重要提示

(一)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其余时间不受理。

(二)已享受政策统筹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在我区已享受政策统筹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

(三)截至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未满6周岁的随迁子女申请材料不予办理。超龄儿童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并签章的《新生缓学申请表》。

(四)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以及申请人谎报其随迁子女就读年级,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不会操作网上办理的,申请人可带相关资料,在居住所在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指导下办理。

咨询地址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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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小贴士

1.办理成都市居住证,可通过2种途径办理

(1)到各实际居住地派出所一站式办证点办理

(2)申请人关注微信服务号“成都公安微户政”,点击底部菜单栏“微户政”进入办事大厅页面,然后找到“居住类业务”,点击“居住证申领、签注、注销”后,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

2.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可通过:

(1)手机端:下载并登录“天府市民云”-住在成都-蓉易住-租赁-网签备案(注意事项:以出租人2人、承租人2人为例:①纸质合同须填写4人信息并签字;②1人录入信息,其余3人签字;③承租人不录未成年人;④涉及手机上签字,须双方均为智能手机)。

(2)电脑端:互联网搜索“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http://cdzj.chengdu.gov.cn/-住建蓉e办(网页左下角)-热门服务-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及信息查询(或搜索“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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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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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适用对象

1.在邛崃市居住就业的成都市外户籍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2.成都市户籍跨区(市)县在邛崃市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

3.邛崃市户籍跨镇(街)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

(文君街道、临邛街道作为一个区域,其他镇(街)分别作为一个区域。)

02、申请条件

上述三类适用对象,其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成都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自申请当年4月1日上溯6个月(即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已在该区域连续居住满半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

3.自申请当年4月1日上溯6个月(即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三类适用对象,其随迁子女由邛崃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03、申请时间

2027年4月1日至4月30日

04、办理流程

随迁子女就学申请实行“一网通办”,申请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入学申请。

(一)申请路径

1. 关注“邛崃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

2. 进入公众号界面,点击屏幕最下方“便民服务”,点击“义教招生入学平台”,再点击“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

(温馨提示: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将于2027年4月1日至4月30日开通,申请人可以提前准备上述材料,以便系统开通后登录申请。)

(二)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要提交能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3.其他材料:居住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自购房产信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通过联网进行审核)。

(三)网上审核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登记点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进行联网审核。

(四)结果告知

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中的“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查看入学申请审核结果。

1.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

2.提交资料不全或有误的,登记点通知申请人根据提示补足相关材料。

3.审核通过的,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并按照当年入学日程安排,通过“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五)报到入学

审核通过的随迁子女根据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05、其他

1.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

2.已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同一区域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

3.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4.公办学校学位紧缺的镇(街),可在周边镇(街)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5.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学生需年满6周岁,即入学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12

崇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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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对象

崇州市外户籍来崇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崇州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申请人。

二、申请时间

集中申请时间为:

入学当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三、申请条件

崇州市外户籍来崇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崇州市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一)申请人为成都市外户籍的,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申请人为成都市内崇州市外户籍的,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特别提醒:居住证办理需提前6个月登记,所以家长最迟不得晚于2026年9月30日到辖区派出所进行登记备案)

(二)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申请入学所在镇(街道)区域内连续居住满半年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信息摘要》等);(特别提醒:如果是租住房<非自购房>的家长,最迟不得晚于2026年9月30日到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自购产权房的家长不需要进行登记备案)

(三)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特别提醒:家长如果之前未购买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迟不得晚于2026年10月开始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2026年10月—2027年4月需在连续缴费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在“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审核通过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办理流程

(一)登录平台

申请人需在集中申请时间内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要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三)网上审核

按照当年的入学日程安排,登记点在“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联网审核: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居住证》、居民身份证、监护关系证明;

2.截止申请当年4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申请入学区域内连续居住满6个月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信息摘要》等);

3.截止申请当年4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

(四)结果告知

登记点审核后,通过“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

2.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通知申请人补足相关材料;

3.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并按照当年入学日程安排,通过“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五)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学校安排,持《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到安排的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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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