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足饭饱”骑车上路?一男子被惠东交警当场查获

国庆假期亲友欢聚

聚餐饮酒增多

少数群众存在

“摩托车不属于严查对象

少量饮酒无碍”的错误认知

酒后骑行二轮摩托车上路

埋下交通安全隐患

10月4日,惠州市惠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坚守岗位、假日不打烊,在重点路段、夜间高峰时段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查处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酒交通违法,消除路面安全风险。

凌晨1时22分,一辆二轮摩托车驶入吉隆镇环城北路检查区域。民警观察发现驾驶人面色泛红、神态恍惚,有酒驾嫌疑,当即示意驾驶人靠边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9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查,当晚该驾驶人和家人宵夜聚餐,饮酒之后自认为交警不会检查摩托车,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民警现场对其开展严肃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并依法作出处罚。细致讲解酒后驾驶的安全危害与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机动车范畴包含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酒后驾驶各类机动车均属于违法行为,不存在例外情况,切勿因侥幸心理触碰法律红线。

惠州交警提醒: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酒后驾驶摩托车和酒驾汽车一样

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国庆假期聚会聚餐频繁

请广大驾驶人时刻绷紧安全弦

牢记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来源:惠州交警

编辑:周舒婷

一审:丘奇文 二审:程 锟 三审:骆潭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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