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人民日报视频号发布一则视频,一名司机在高速上打开汽车智驾功能后竟然睡着,引发网友关注。
10月7日,杭州公安交管部门表示,涉事司机因驾车时存在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民警称,该司机对自身当时的不当驾驶行为深感懊悔,也倍感后怕。 杭州公安交管部门再次提醒:智能驾驶并不等同于自动驾驶,开车上路切勿心存侥幸。
央视新闻,公众号:江苏新闻男子高速上开智驾后睡着,杭州交警最新处罚结果公布: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辅助驾驶≠自动驾驶
驾驶人才是最终责任主体
目前,市面上不少车辆都具备辅助驾驶功能,有驾驶人认为打开智能“辅助驾驶”就相当于开了“自动驾驶”,这样的想法危险在哪里?一旦智驾引发事故,责任主体又该如何划分?
央视新闻,公众号:江苏新闻男子高速上开智驾后睡着,杭州交警最新处罚结果公布: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强调:目前我国市场上销售的汽车搭载的“智驾”系统都不具备“自动驾驶”功能。这些“智驾”系统暂时停留在辅助驾驶阶段,由系统辅助驾驶人去执行动态驾驶的任务,驾驶人才是最终的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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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过程中,驾驶人一旦“脱手脱眼”,可能面临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和法律风险。
根据《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标准》,目前我国汽车智能驾驶共分为六个级别:
L0为应急辅助
L1为部分驾驶辅助
L2为组合驾驶辅助
L3为有条件自动驾驶
L4为高度自动驾驶
L5为完全自动驾驶
专家表示,目前面向消费者销售的乘用车,所搭载的实际是L2级及以下的辅助驾驶功能。驾驶人开启辅助驾驶功能后,做出玩手机、睡觉、聊天、吃东西等其他行为,不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还对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辅助驾驶系统不能代替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驾驶人激活辅助驾驶功能后,仍是实际执行驾驶任务的人,负有确保行车安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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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广大驾驶员,在使用辅助驾驶功能的过程中,一定要保持清醒状态,避免脱眼、脱手、脱管,更不可在酒后使用辅助驾驶系统进行“代驾”;
如果有商家售卖号称“托管方向盘”的“智驾神器”,绝对不能相信。
国庆长假期间,很多司机选择异地租赁智能新能源汽车出行,对不熟悉的车辆、不熟悉的道路,特别是电动汽车的操作性能和‘智驾’系统的操作要求,要提前学习,适应后再开车上路。
别让“智能驾驶”变“致命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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