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
骑摩托出行请注意
近日发布的
西安市摩托车管理新规
将于10月8日起施行
部分路段22:00至次日6:00
禁止排量400CC及以上的摩托车通行
西安市摩托车管理新规
施行时间:2026年10月8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
一、摩托车须依法注册登记、悬挂机动车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驾驶摩托车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合的驾驶证。驾乘摩托车须正确佩戴合格安全头盔。
二、驾驶摩托车须按照规定车道行驶,行经路口应当按照导向车道通行;严禁闯红灯、超速、逆行、随意变道、违规载人、乱停乱放;严禁任何单位、个人非法改装摩托车,上路轰鸣疾驶;严禁组织、参与追逐竞驶等违法活动。
三、在设置禁止摩托车通行标志的城市高架桥、隧道等路段,禁止摩托车通行。东三环、西三环全段和南三环东段等城市快速路设置有主路、辅路的,摩托车应在辅路通行,禁止驶入主路;北三环全段和南三环中段、西段施行分车型限速管理,摩托车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
四、对于群众投诉集中的灞河东路(东三环至河堤路段)、河堤路(金湾西路至鹿苑大道段)、欧亚大道(灞河东路至世博大道段)、太华北路(北二环至红旗东路段)、北辰大道(辛家庙立交至北三环段)、北关正街-未央路(自强东路至凤城十二路段)等路段,每日22:00至次日6:00,禁止排量400CC及以上的摩托车通行。

在以上路段居住或工作,管控时段确需通行的,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
五、军警、消防、应急抢险(修)等执行公务的摩托车,不受管控措施限制。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发现非法改装、“飙车炸街”、追逐竞驶等违法行为,请拨打监督电话:029-122,照片、视频线索可发送至监督邮箱:XABCZJJD@163.com。
为顺应广大市民的新期待新要求,提升特大城市交通出行的安全感、畅通感,请摩托车驾驶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骑行,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西安摩托车是否受限号影响?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也限号
西安限行规定
西安限行时间:
工作日7:00—20:00。
限行区域:
西安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
向南扩展至终南大道、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
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延西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

限行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
星期一限行1和6
星期二限行2和7
星期三限行3和8
星期四限行4和9
星期五限行5和0
来源:西安公安 陕视新闻
编辑:张小艳
责编:刘扬
主编:王海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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