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深入开展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专项行动,对定点医药机构涉嫌倒卖“回流药”等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排查,现将有关案例公布如下:
一、轮丰医药有限公司轮台县一分公司销售“回流药品”案
轮台县医疗保障局在核查药品追溯码异常数据中发现,轮丰医药有限公司轮台县一分公司销售桂龙咳喘宁片1盒、维生素C咀嚼片2盒、蚝贝钙片(咀嚼片)1盒、二丁颗粒1盒、三黄片1盒、咳特灵胶囊2盒,为其他医药机构已销售药品,涉嫌销售“回流药”,且无法提供上述药品合法进货来源证明、随货同行单据及视频监控等证明材料。
轮台县医疗保障局依法依规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二是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二、新疆金达康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第一八六分店串换药品案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在核查药品追溯码异常数据中发现,新疆金达康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第一八六分店将“肉苁蓉石斛食丸”“祛痘精华液”等食品、生活用品、保健品串换成医保目录内药品套取医保基金。店长李某还通过虚构药品销售套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依法依规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二是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三是对店长李某医保支付资格一次性记12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
三、库车市诚康药业有限公司伪造药品追溯码串换药品案
库车市医疗保障局在核查药品追溯码异常数据中发现,库车市诚康药业有限公司存在伪造药品追溯码串换药品违规结算、留滞参保人员社保卡空刷套现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资金1.69万元。该药店利用现金、线上自费购药无需即时上传追溯码的“监管盲区”,留存药品追溯码278个,采取“边扫边删”的手段,在医保结算系统中虚构药品销售记录,将店内经营的化妆品、保健食品等非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商品串换成医保目录内药品套取医保基金。
库车市医疗保障局依法依规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追回骗取医保基金1.69万元,并处4倍罚款6.74万元;二是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三是对该药店负责人医保支付资格一次性记12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
药品追溯码是守护基金安全和群众用药安全的“关键防线”。任何一盒漏采追溯码的药品,都可能成为这条防线的“漏洞”。通过倒卖“回流药”、空刷、串换、骗取或套取医保基金,均是违反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全区各级定点医药机构要以案为鉴,严格依法合规经营,要规范、全面采集追溯码,确保“一药一码”全程可溯。
本文来源/法治新疆微信公众号、新疆医疗保障网站
编辑:芹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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