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车、充电、逛商超、就医缴费扫码时,频繁弹出广告、关闭按钮隐蔽、容易误点跳转,是不少市民遇到的烦心事。为规范公共场所扫码缴费页面广告发布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专项合规指引,明确多项硬性标准,从严整治缴费场景广告乱象。
本次指引依据《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覆盖停车场、充电桩、商场超市、餐饮店、医院、景区等高频便民场景,从弹窗关闭、防误导点击、内容规范、便民服务、主体责任等方面细化监管要求。
指引明确弹窗广告必须实现一键关闭。所有弹出式广告须设置醒目、清晰、辨识度高的关闭标识,位置显眼、配色分明,方便用户一键关闭。同时严禁多种扰民套路:禁止不设关闭按钮、设置倒计时才能关闭;关闭按钮不得模糊、隐蔽、难以点击;不允许需要多次(两次以上)点击才能关闭广告;禁止关闭后反复弹窗、干扰正常使用,更不得因用户关闭广告,暂停或阻断正常缴费服务。
针对市民极易中招的误导式广告陷阱,指引划出明确红线。严禁以系统报错、更新清理、消息通知等虚假形式伪装广告;禁止冒用播放、返回、暂停等操作图标诱导点击;不得虚构红包、优惠、奖励等福利噱头。特别禁止将广告按键与缴费按键设计得过于相似、紧密相邻,避免市民缴费时误点。
在广告发布规范方面,指引要求所有扫码页面商业广告内容真实合法、导向健康。同时强制亮明广告身份,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广告”字样,不得以“温馨提示”“特别关注”“内容推荐”等模糊表述替代。
指引强调缴费功能优先,广告不得喧宾夺主。严禁广告遮挡二维码、缴费金额、操作提示等关键信息,禁止强制跳转、强制关注、捆绑下载App、额外授权等变相强制看广告的行为,充分保障市民自主选择权。同时鼓励推广“扫一次码、缴一次费”的纯净缴费模式,优先使用停车缴费“纯净码”。
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全市相关经营主体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整改不合规弹窗设置与广告内容,建立常态化合规审查机制。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等规定依法从严查处。市民如遇违规弹窗、误导广告等问题,可通过12315、12345热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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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可处100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指向的是关于未经审查或者未按广告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互联网广告的罚则):
一般情节:责令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处广告费用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费用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吊销营业执照、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等。
(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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