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局提醒宏福苑业主签署售楼协议!可选购或“楼换楼”

香港房屋局日前提醒大埔宏福苑业主,如已于8月31日或之前交回已填妥及签署的“接受收购建议信件”,不论其作出哪一个选项,均须于10月15日限期届满当日或之前,完成签署出售其宏福苑单位的买卖协议。

香港房屋局表示,如业主因未能厘清宏福苑单位业权,或需要较长时间处理遗产承办事宜等特殊情况,而未能及时签署出售其宏福苑单位的买卖协议,政府会按个别情况酌情考虑作出适切安排。政府会在限期前通知相关业主。

为宏福苑业主而设的“特设销售计划”已于9月29日展开选楼程序,预计11月底完成所有选楼程序。完成签署出售宏福苑单位买卖协议的申请者,已经在法律上确认向政府出售其持有的业权,会获邀选楼。

香港房屋局早前已根据电脑系统随机抽签的优先次序开始分批发出邀请信,申请者会陆续按照信上订明的日期和时间选楼。

香港房屋局提醒,如业主因上述特殊情况尚未签署出售其宏福苑单位的买卖协议,但在“特设销售计划”选楼期结束前完成签署,仍会获邀选楼。如其宏福苑单位的业权尚未转让予政府,房屋局会在选楼阶段先为其预留一个特设销售计划下的新单位,待其宏福苑单位的业权完成转让予政府后,房屋委员会或房屋协会才会与其签订购买新单位的买卖协议或临时买卖协议。

宏福苑业主接受政府收购建议的期限于8月31日届满后,宏福苑A至H座八座共有1971户(99.3%)业主签署并交回“接受收购建议信件”,确认向政府出售业权意向,当中约有1700户业主选择参与“特设销售计划”。

香港特区政府已预留房委会及房协合共10个发展项目超过4400个单位,供已向政府出售宏福苑单位业权的业主选购或“楼换楼”。该10个发展项目位于九龙湾、启德、锦田、将军澳、屏山、东涌、大埔、粉岭和观塘,单位实用面积介乎约26平方米至约52平方米(约280平方呎至约560平方呎),当中实用面积37平方米(400呎)或以上的大单位共约2800个,即超过单位总数六成。

由于预留单位数量远超参加“特设销售计划”的宏福苑业主数目,不同选楼次序的业主均有充裕及多元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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