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9件职工互助保障理赔典型案例

近日,中互会贵州省办事处对外公布了9起职工互助保障理赔典型案例,其中最高给付金额达6.25万元。具体案例如下:

案例1:重疾轻症-轻度颅脑手术

毕节市农业技术推广站职工刘某某自2024年起持续参加贵州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住院+重疾综合一项活动(120元/年)。2026年5月,刘某某因互助期内过观察期后首次确诊“左侧大脑中动脉重度狭窄或闭塞”入院治疗并经鼻蝶入颅手术住院,本次住院总费用6.34万元,基本医保报销2.69万元。经中互会贵州省办事处审核后,符合轻症“轻度颅脑手术”申报条件,故为其发放重大疾病项目轻症互助金0.3万元、住院医疗互助金0.47万元;本次住院共计发放互助金0.77万元。

注:互助期内过观察期后首次确诊良性脑肿瘤并行开颅术属于重大疾病,但垂体瘤、动脉瘤等血管瘤不在此列。若因疾病行开颅术或颅钻孔、鼻蝶入颅手术可申请轻症。

案例2:参加前已患重疾

2025年9月办事处联合贵州省职工发展基金会开展“互助情暖职工 工会守护健康”公益行动,向四大群体困难职工、困难民辅警、导游群体、部分新就业形态群体赠送项目,保障期为2025年9月29日零时起至2026年9月28日24时止,执行不限次限额报销政策。职工黄某某为困难民辅警,参加职工综合(住院+重疾)项目过了30天观察期后,自2025年11月6日起多次入院治疗,至今共申报16条,经中互会贵州省办事处审核后向职工发放住院医疗互助金额为0.22万余元(其中大额补助互助金8笔共0.052万余元)。

注:参加活动前已确诊的既往疾病不在重大疾病互助活动申请范围,但住院、津贴活动首次参加过观察期30日(含)后可正常报销。

案例3:参加多个活动,重疾叠加给付

2021年10月起,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工会委员会组织职工参加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四项活动(其中重疾活动参与4份)。2025年12月,该单位职工吴某某互助期内过观察期后首次确诊“肺部恶性肿瘤”,住院费用合计4.91万余元,其中医保符合范围内金额3.82万余元,医保实际报销3.35万余元。经审核,中互会贵州省办事处向吴某某发放住院+重疾项目互助金1.33万余元、津贴+重疾项目互助金1.04万余元,重大疾病项目互助金4万元,共计发放互助金6.37万余元。

案例4:生活中意外事故经伤残鉴定达到伤残十级

贵阳智慧城市运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织职工参加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四项活动(其中意外参与100元档)。2026年4月,该单位职工黄某某因交通意外导致“肱骨头骨折”就医治疗,后经贵州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伤残九级。经中互会贵州省办事处审核,为职工本人发放伤残互助金1万元。

注:参与50元档团体意外达十级伤残给付0.5万元;参与100元档团体意外达十级伤残给付1万元。未达伤残50元档慰问500元;100元档慰问1000元。

案例5:患病超一年半后提交

贵阳市乌当区少年宫工会委员会2024年组织职工首次参加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住院一项活动(120元/年)。该单位职工肖某某2025年5月互助期内过观察期后首次确诊“甲状腺恶性肿瘤(1期)”符合“重大疾病-轻症”住院费用合计2.55万余元,其中医保符合范围内金额1.80万余元,医保报销1.52万余元。经中互会贵州省办事处审核后,向职工发放轻症互助金0.3万元、住院医疗互助金0.198万余元,本次共计发放互助金0.498万余元。

注:报销时效为住院、津贴类(自出院之日起)、重大疾病类(自出院之日起或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意外类(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向办事处提交申请手续为放弃申请互助金权利。

案例6:患重疾后长期慢特门诊治疗

贵州中建伟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2024年1月组织职工连续参加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两项活动。2025年9月开始,该单位职工蒋某参加互助期前就患“脑恶性肿瘤”,后持续化疗住院治疗9次。由于住院次数较多,办事处工作人员指导单位经办人协助职工家属申报互助金,经中互会贵州省办事处审核后向职工发放住院医疗互助金3.71万元、住院津贴互助金0.73万余元,住院9次共计发放互助金4.44万元。

注:持慢特证在指定医院或指定药店使用医保慢特科目的按照符合范围应报而未报的50%报销,一个互助期累计申报一次。

案例7:轻症“颈动脉血管成形术或内膜切除术”

江口县德旺乡教育工会委员会职工梅某某自2022年起持续参加贵州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多项活动。2026年8月,梅某某在互助期内过观察期后首次确诊罹患“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住院,本次住院总费用9.6万元,基本医保报销5.4万元。经中互会贵州省办事处审核后,该职工符合轻症“颈动脉血管成形术或内膜切除术”保障条件,故向职工发放重大疾病项目轻症互助金0.9万元(每份0.3万元)、住院医疗互助金0.83万元、住院津贴0.05万元,本次共计发放互助金1.78万元。

案例8:患重疾后多次住院获赔

盘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会委员会职工毛某某自2023年起参加贵州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住院+重疾综合一项活动(120元/年)。2025年5月,毛某某在因“食管恶性肿瘤鳞癌”住院,经中互会贵州省办事处审核后,属于互助期内过观察期后首次确诊重疾“恶性肿瘤”获重疾互助金1万元。后续住院22次,截至2026年8月,累计申报住院医疗互助金1.4万元,重疾互助金1万元,合计发放互助金2.4万元。

注:2025年6月1日后参加住院、津贴活动住院报销不限次数,限额10万元(其中大额互助金限额0.5万元,超限额互助金限额5万元)。

案例9:重疾叠加给付

六盘水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工会委员会连续三年参加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其中重疾活动参与4份)。该单位职工蒋某某在2026年8月互助期内过观察期后首次确诊“肾细胞癌”住院治疗,费用合计5.45万余元,其中符合范围内金额1.94万余元,医保报销1.66万余元。经中互会贵州省办事处审核符合申领条件,故向职工本人发放重大疾病项目互助金4万元、住院+重疾项目互助金1.2万元、津贴+重疾项目互助金1.05万元,本次共计发放互助金6.25万元。

通讯员 李丹

编辑 朱玉群

二审 彭婷婷

三审 徐忠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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