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湖北省生成式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和规范应用,湖北省网信办按照《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有序开展我省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工作。同时,对通过API接口或其他方式直接调用已备案大模型能力,且面向境内公众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开展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告。
截至2026年9月30日,我省新增2款已完成登记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累计已完成7款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登记。
已上线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应在显著位置或产品详情页面公示所取得的上线编号。

来源:网信湖北
编辑: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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