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大家
今日,江苏省人社厅发布了
202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了
快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PART 01
江苏省202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公布

➡️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标准按25127元执行,下限标准按5025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按照政策规定,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标准的,按上限标准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下限标准的,按下限标准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在公布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之间自主选择适当的缴费档次。
➡️对于因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调整产生的补差部分,参保单位及职工可在2026年12月31日前分次或一次性缴清。在此期间,不加收任何滞纳金和利息。
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调整后,江苏省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继续加力落实,形成稳定就业和促进社保的良性互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可按规定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社保补贴等多项补贴。
➡️参保人员如需进一步了解政策详情,可拨打人社服务热线12333、医保服务热线12393、税务服务热线12366,或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税务部门服务大厅咨询。
信息来源:江苏人社
https://jshrss.jiangsu.gov.cn/art/2026/10/8/art_78497_11838875.html
PART 02
一次性扩岗补助
01
申请条件
1.单位性质属于企业或社会组织(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或基金会),为三类人员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3个月以上,且在省级初筛数据比对时单位和人员均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2.单位招用三类人员首月参保时间应在2026年(不区分以往年度三类人员是否在其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3.高校毕业生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应失业登记和在申领单位首月参保时,年龄在16-24周岁范围内。
4.三类人员身份信息之前未被用于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见习补贴。
劳务派遣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经办模式、资金分配及监督管理方式参照2025年度稳岗返还政策实施。
02
一次性扩岗补助如何申领发放?
江苏采取主动服务与单位自主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单位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江苏省人社厅定期下发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人员明细,由各地比对人社部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接口、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信息进行复核,确认享受单位资格及人员身份后,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向单位发送是否接受补助的确认信息,经单位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发放。

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经企业确认及授权后,可将资金拨付至当地税务部门协助提供的社保缴费账户。单位可自主至人社部门服务窗口进行线下申请,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招用人员花名册等相关资料。
需要提醒的是,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相关单位须在政策执行期限到期前满足补助条件),申请及确认期限由各设区市确定,相关单位未在截止办理日期前申请补助、进行确认操作或完善账户信息的,视为放弃享受。
来源:
https://jshrss.jiangsu.gov.cn/art/2026/8/31/art_77276_118230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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