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考生你好!按照省统一安排,我市只接收报考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报名考试。网上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河北省、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发布的关于网上报名全部公告信息,熟知报考要求后,正确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对于因不符合报考点接收条件或不符合招生单位报考条件等被取消考位或考试资格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自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起,“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一体化。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在填写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后,需一并提交报考点要求的核验材料。按照全国统一安排,报考点将在网上报名全部结束后集中审核考生信息和材料,请考生于2026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期间密切关注审核结论。
一、报考资格
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并满足所报考招生单位及报考点的有关要求。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填报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规定采集报名照片、缴纳报考费、上传报考点要求的核验材料。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天9:00-22:00。两个时间段的报名信息均有效,无需重复填报。
(三)网上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
三、报考点设置及接收考生类型
(一)驻唐高校报考点
1.华北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1346,咨询电话:0315-8816006、0315-8816008):仅接收华北理工大学和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2.唐山师范学院报考点(代码1347,咨询电话:0315-3863115):仅接收唐山师范学院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3.唐山学院报考点(代码1348,咨询电话:0315-2795220):仅接收唐山学院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详细要求请查看所选高校报考点公布的网上报名公告。
(二)唐山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代码1302,咨询电话:0315-2821996),接收具备以下报考条件之一的考生报名考试:
1.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和河北科技学院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
2.驻唐高校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教学点在我市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教学点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
4.具有唐山户籍﹝含所辖县(市、区),下同﹞的往届生;
5.非唐山户籍在唐山工作的往届生(须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本人在唐山市或所辖县区人社部门缴纳的2026年7-10月期间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6.驻唐部队现役军人;
7.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国(境)外高校就读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报考条件同往届生,按照本节第4、5条执行。
提醒考生注意:如报考招生单位对考试地点有特殊要求,请按招生单位要求选择报考点。其中,凡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非常规考试用纸的,或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招生单位应在本考点为所有报考该学科专业的考生组织考试。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招生单位公告,以免选错报考点。
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1.考生应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基本信息,通过学信网APP在线拍摄并上传本人白色背景照片,然后填写报考信息。在提交报名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仔细核对本人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学历证书编号、考试科目等各项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后,请打印出报名信息清单并牢记本人报名号。考生如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意:如曾修改过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请使用当前有效身份信息报名。
2.每名考生只允许占用1个考位,有效报名信息只能有1个。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如需重新填报,须先在报名系统对已报名信息进行“取消”操作,并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报名、缴费、提交核验材料。
3.网上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看校验结果,未能通过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五、网上缴纳报考费
考生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在河北省报名缴费的考生中,对于取消报名信息及未进行或未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其填报报名信息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由“研招网”在数据核查全部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一般在初试以后),请考生耐心等待,为确保顺利退费,提醒考生不要急于注销支付账户,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
六、上传核验材料
考生须认真阅读所选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在网上报名结束前按要求上传真实、有效的核验材料。选择高校报考点报名的考生,请查看高校报考点网上报名公告,按照公告要求上传相应材料。选择唐山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代码1302)报名的考生,请按下面要求上传相应材料:
(一)往届毕业生,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国(境)外高校就读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1.唐山户籍的考生,须上传户口本首页(非户主页)和个人单页(集体户口的考生须上传集体户口首页及个人单页)。
2.非唐山户籍的考生,须上传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自行设计格式)和本人在唐山市及所辖县(市、区)人社部门缴纳的2026年7-10月期间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提醒:考生可在河北人社APP“我要办-社会保障-证明-证明材料下载”中下载养老参保证明(也可咨询人社部门出具)。
(二)教学点在我市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教学点出具的学习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本节(一)或(二)对应类别应提交的材料。
(四)驻唐山部队现役军人考生。须上传1.军人身份证件;2.所在部队同意报考证明(须注明部队所在地)。该类考生若学籍学历校验不通过,且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可上传毕业证、学位证。
特别提醒:1.身份证鉴证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2.凡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届生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国(境)外高校就读的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须上传证明本人参加自考、网络教育、国(境)外高校就读的相应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如准考证、成绩单、学生证或学生卡等。
七、关注审核结果
按照全国统一安排,报考点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集中审核考生信息和材料。2026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期间,请考生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论,并注意保持报名时预留的手机通讯畅通,及时查收学信网通过微信或短信推送的审核结论提醒。
审核结果说明如下:
(一)审核通过:考生已完成报名信息和材料核验。
(二)待补充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上传材料,以免影响审核。
(三)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条件导致最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如有疑问可向你选择的报考点咨询。
注意:
1.对于需要补充材料的考生,上传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12:00,上传后请密切关注审核结论。
2.未参加网上报名或材料审核未通过的,无法参加考试。
3.材料审核期间我市各报考点均设有现场咨询服务站,受理考生咨询,并为考生提供必要服务。高校报考点咨询服务站地址及咨询电话请查阅你所选择的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信息。唐山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咨询电话:0315-2821996;咨询服务站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15号唐山市教育考试院217房间。
八、其他事项
1.对于符合在我市报名参加考试条件的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提供合理便利,请按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要求,在网上报名期间(2026年10月24日前)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交书面“合理便利申请表”(需向报考点申领)及相关材料。考试科目中有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考生,请同时向所报考招生单位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合理考试便利申请的,将不再受理。
2.考生要密切关注“研招网”及其微信公众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及其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www.hebeea.edu.cn、官方微信公众号:hbsksy)、唐山市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tsjyksy.cn/)、报考点、招生单位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及时查看报考点、招生单位通过研招网发送的站内提醒消息。
3.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查看并牢记本人考试安排信息(考点、考场、座位号等)。《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4.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选择唐山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报名的考生,考试地点一般安排在市区中学,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考生应做到诚信考试。如在考试中有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1)考生要积极配合考点考场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手机、智能产品(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无线耳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以及背包等非考试用品一律不得带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各考点配备智能安检门,实行“2+1”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须通过人脸识别身份验证并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特别提醒: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考试期间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以及其他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考1至3年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2)考试期间,各考点将启用无线信号屏蔽器防范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作弊。有关部门将对涉考网络信息和异常信号进行全面监测。所有考场均实行全程高清视频监控、录像,考后实行录像回放倒查,考生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考生不要轻信个别机构或网上所谓出售“试题”、“答案”以及“助考”、“包过”等宣传,谨防上当受骗。
6.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为准。
唐山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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