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欠薪赢了官司拿不到钱?法院调解破难题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0月8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能)对劳动者来说,最基本的诉求是劳有所得。近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巧做调解工作,帮助一名劳动者拿到了拖欠已久的工资。该案通过先行调解既实质性化解了矛盾纠纷,又减少了劳动者的维权周期。

陈某曾在一家传媒公司上班,公司拖欠其工资10万余元迟迟不给。经过诉讼,陈某拿到了胜诉判决书,可申请强制执行后,发现公司账户空空如也,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只能终结本次执行。

后来,陈某了解到,公司4名登记股东尚未完成实际出资,于是又向法院起诉,要求股东对拖欠的工资承担相应责任。

办案法官研判案情后发现,股东并不实际掌握公司,如果只是简单作出裁判,陈某依然很难拿到钱,这起纠纷仍然得不到实质性化解。为让劳动者的权益落到实处,并减少当事人维权周期,法院在征得各方同意后,将案件委派至中国贸促会湖南调解中心驻法院的调解员开展调解,由法官提供专业指导,共同推进纠纷化解。

办案过程中,调解员尝试联系4名股东,但有的股东心存顾虑,多次拒接来电。调解员并没有放弃,而是改用私人号码反复联络、耐心释法,并及时调整办案思路,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释法说理,最终成功取得股东的沟通信任。

调解员在各方沟通中了解到,公司已无可供执行财产,4名登记股东并非实际控制人,也缺乏现实清偿能力,而未列入起诉材料的向某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事务具有实际决定和协调作用。

对此,调解员主动联系向某,围绕工资债权长期未获清偿的原因及可行的付款方案进行沟通,引导其参与解决欠薪问题。最终向某同意加入调解,调解参与主体由陈某、公司及登记股东延伸至实际控制人,为统筹责任承担与实际付款创造了条件。

在法官指导下,各方反复协商,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其中一名股东自愿在认缴出资范围内,对某传媒公司向陈某所负10万余元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分6期清偿;向某代为支付上述款项,并对该股东在协议中所负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不久前,陈某拿到了首期款项3万元,悬在心里许久的工资,终于有了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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