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交警曝光多起超员违法案例

近期,因国庆假期,公众出行流量叠加,部分驾驶人仍抱有“挤一挤没关系”的侥幸心理,超员违法行为有所抬头。

10月7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碾子沟片区中队中队长郑明介绍,该大队加大重点路段早高峰、日间路面巡查力度,连续查获多起私家车、面包车超员违法行为,违法群体多为务工通勤人员以及携带孩子全家出行的群众。民警依法进行处罚的同时,现场进行警示教育,并曝光多起超员违法案例,以示警示。

多起超员违法被查 有人核载6人实载10人

袁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骑马山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车辆核载7人,实载9人,属于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人数20%未达50%,民警现场依法作出150元罚款、记3分处罚。

在克拉玛依西街路段,文某、普某分别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拦停检查,两辆车均为核载7人、实载8人,存在超员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现场对两名驾驶人予以处罚。

在克拉玛依西街,汪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执勤民警拦下。车辆核载6人,实载10人,超出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100%,属于严重超员。车内人员大多为务工通勤人员,车厢拥挤,安全风险突出。民警依法给予处罚,并现场向全车驾乘人员讲解超员的现实危害。

张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西环中路,车辆核载5人,实载6人,存在超员20%以上未达50%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处以罚款150元、记3分。

在西环中路,张某小型面包车被查,车辆核载7人,实载8人,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民警依法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同步对驾驶人和乘车群众开展交通安全宣讲。

在仓房沟北路,库某驾驶小型轿车接受检查,车辆核载5人,实载6人,存在超员违法行为,民警现场处罚并开展警示教育。

交警:超员违法主要分两类

郑明介绍,从查处情况来看,超员违法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务工通勤出行,为图方便省事,多人挤乘同一辆车往返通勤;另一类是家庭出行,不少群众误认为孩子年纪小、个头不大,多坐一人无关紧要。

“机动车超员判定只看人数,不分年龄、身高体重,怀抱儿童乘车同样属于超员违法行为。”郑明说,超员危害大,爆胎、侧翻、逃生难风险突出。

车辆超员之后,整车重量加大,轮胎负荷加重,爆胎风险升高;车辆惯性变大,制动距离延长,紧急情况下刹车无法及时停稳,容易引发追尾、侧翻事故。超员多出的乘客没有对应座椅与安全带保护,急刹车或者碰撞时极易被抛动挤压,造成重伤。同时车厢人员拥挤,一旦发生事故、车辆起火,会严重阻碍人员逃生和救援,扩大事故伤害后果。

提醒广大驾驶人,请摒弃“挤挤就到目的地”的侥幸心理,严格按照行驶证核定人数载人,做到一人一座,全员系好安全带。另外,务工人员出行不要搭乘超员车辆,出行人数较多时,选择分车乘坐,切勿为图省事冒险超员。带孩子出行,务必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不要怀抱孩子乘车。

交管部门将持续在商圈周边、城市主干道、进出城路段开展路面执法,严查超员、酒驾、不戴安全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天山网

一审:杨在平

二审:王 璐

三审:楚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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