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一名司机程某在停车开门时未观察后方,导致骑自行车的王某撞上车门摔倒,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程某报警且未离开现场,但向民警隐瞒真相,称王某自行摔倒。警方调查后认定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法院最终认定程某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犯交通肇事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三年。
2023年10月23日7时59分,程某驾驶轿车在沈阳市某路段行驶,停车后未观察后方即打开车门。王某骑自行车同向行驶,躲闪不及撞上车门内侧后摔倒,车辆外侧无碰撞痕迹。王某因重度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事故发生后,程某关闭车门,拨打110报警。派出所民警抵达现场后,程某隐瞒自己开车门致王某摔倒的事实,谎称王某自行摔倒,事故与自己无关,随后离开现场。后来,派出所调取现场视频后将案件移送交警大队。交警部门开展现场补充勘查,之后公安机关再次询问程某,程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交管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程某驾驶无交强险机动车,停车开车门妨碍其他车辆通行,事故发生后隐瞒事实真相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案发后,程某赔偿了王某家属经济损失,取得谅解。庭审中,程某辩称自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法院认为,行为人交通肇事后没有离开现场,且拨打电话报警,但在报警、现场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将自己描述为事故无关人员,继而离开现场,同样属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2024年6月25日,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程某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犯交通肇事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三年。程某不服,提起上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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