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导、管控、灭火——乐东公安交警紧急处置车辆起火险情 守护群众安全

10月3日,乐东公安交警尖峰工作站一名执勤警员结束上午的日常巡逻后,下班途经龙沐湾互通时,发现一辆停在路边的汽车疑似起火,立即上前查看。

到达现场后,该警员第一时间查看车辆起火点,引导驾驶人及乘员迅速转移至护栏外,远离起火车辆,并指挥后方车辆有序通行,防止车辆爆燃引发事故。由于现场未配备灭火器,加之高温天气助长火势,在消防救援力量到达前,必须尽可能防止火势蔓延。该警员一边指挥车辆安全通行,一边密切观察车辆着火点情况。直至一辆货车经过,他迅速向货车驾驶人说明现场情况,询问其是否携带灭火器。最终,该警员利用货车驾驶人提供的灭火器成功将着火点扑灭。

随后,尖峰交警工作站执勤民辅警、消防救援队伍和救援车辆抵达现场。直到安全隐患彻底消除、交通秩序重新恢复,执勤民辅警才离开。

在此次突发事件处置中,乐东公安交警临危不乱,有序开展群众疏散、交通疏导、道路管控、扑灭着火点等现场处置工作,展现了过硬的职业素养和良好的应急处置能力。

车辆长途行驶前后需进行安全检查,并在车上配备水基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发现车辆自燃后,应立即安全靠边停车,在车辆后方放置警示牌,所有人员迅速撤离到100米以外的安全区域,同时拨打报警电话。如自身不具备灭火条件,应在现场等待救援,切勿冒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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